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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方达: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所审议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2019-02-14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所审议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将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召开,会议将对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
案进行审议。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上述议
案进行审议后认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方海江先生,方海江先生为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方海江先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
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本次募集资金的发行
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
之九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相关议案的提请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公司与方海江先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相
关条款的约定均立足于正常的商业原则,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其
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赵志军、赵虎林、李树盛
                                                      2019 年 1 日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