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9 证券简称:四方达 公告编号:2019-017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2 月 17 日-2019 年 2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2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2 月 17 日 15:00-2019 年 2 月 18 日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和审议事项等,与发布的股东大会 通知所载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方海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5 人,代表 公司股份 220,058,0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011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7 人,代表公司股份 211,475,263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42.29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8 人,代表公司股 1 份 8,582,7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165%。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6 人,代表公司股份 50,716,194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0.143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219,908,0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8%;反对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2%;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66,1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42%;反对 150,0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8%;弃权 0 股。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方海江、傅晓成、方春凤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54,935,6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03%;反对 2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弃权 150,00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39,9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26%;反对 26,2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7%;弃权 150,0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8%。 2.02 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54,935,6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03%;反对 17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2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97%;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39,9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26%;反对 176,2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4%;弃权 0 股。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54,961,8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78%;反对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2%;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66,1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42%;反对 150,0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8%;弃权 0 股。 2.04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54,961,8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78%;反对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2%;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66,1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42%;反对 150,0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8%;弃权 0 股。 2.05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54,961,8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78%;反对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2%;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66,1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42%;反对 150,0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8%;弃权 0 股。 2.06 限售期 3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54,935,6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03%;反对 17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97%;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39,9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26%;反对 176,2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4%;弃权 0 股。 2.07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54,961,8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78%;反对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2%;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66,1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42%;反对 150,0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8%;弃权 0 股。 2.08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54,961,8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78%;反对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2%;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66,1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42%;反对 150,0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8%;弃权 0 股。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54,935,6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03%;反对 17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97%;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39,9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26%;反对 176,200 股, 占出席会议 4 中小股东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4%;弃权 0 股。 2.10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54,935,6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03%;反对 17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97%;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39,9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26%;反对 176,2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4%;弃权 0 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方海江、傅晓成、方春凤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54,961,8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78%;反对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2%;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66,1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42%;反对 150,0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8%;弃权 0 股。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小额快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 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联股东方海江、傅晓成、方春凤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54,961,8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78%;反对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2%;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66,1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42%;反对 150,0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8%;弃权 0 股。 5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219,881,8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9%;反对 17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1%;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39,9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26%;反对 176,2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4%;弃权 0 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联股东方海江、傅晓成、方春凤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54,935,6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03%;反对 17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97%;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39,9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26%;反对 176,2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4%;弃权 0 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 施的议案》 关联股东方海江、傅晓成、方春凤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54,961,8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78%;反对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2%;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66,1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42%;反对 150,0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8%;弃权 0 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相关主体就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进行承诺的议 6 案》 关联股东方海江、傅晓成、方春凤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54,961,8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78%;反对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2%;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66,1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42%;反对 150,0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8%;弃权 0 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219,881,8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9%;反对 17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1%;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39,9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26%;反对 176,2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4%;弃权 0 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方海江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 关联股东方海江、傅晓成、方春凤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54,961,8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78%;反对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2%;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66,1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42%;反对 150,0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8%;弃权 0 股。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219,908,0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8%;反对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2%;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66,1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42%;反对 150,0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8%;弃权 0 股。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 购义务的议案》 关联股东方海江、傅晓成、方春凤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54,935,6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03%;反对 17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97%;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39,9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26%;反对 176,2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4%;弃权 0 股。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 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219,881,8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9%;反对 17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1%;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39,9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26%;反对 176,2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4%;弃权 0 股。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219,908,0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8%;反对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8 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2%;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66,1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42%;反对 150,000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8%;弃权 0 股。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彭玉辉律师、徐颖略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2 月 18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