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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方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25  

                         证券代码:300179            证券简称:四方达       公告编号:2020-061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全体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方海江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题,以记名投票表决方
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方海江、方春凤、晏小平、YING
XIANG(向鹰) 、高华、方睿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简历
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蔡曼莉、赵虎林、李树盛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董事会的提名。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
表决。

                                     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杜海波、花雷、单崇新为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以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
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近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时间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后再行通知全体
股东。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4 日




                                     2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方海江先生,1968 年 8 月出生,共产党员,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
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中南大学工学硕士、长江商学院 EMBA,高级经济师,国务
院特殊津贴专家,郑州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长期从事超硬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创
新,致力于推动超硬材料行业在工业升级中的应用,拥有多项国家专利。方海江先
生为公司主要创始人,自 1997 年起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
    方海江先生持有公司 139,610,02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4%,是公司实
际控制人,与方睿女士是父女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2、方春凤女士,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
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人力资源师。2002 年进入公司,曾任财务部负责人,现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方春凤女士持有公司 6,503,19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与方海江先生
是兄妹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3、晏小平先生,196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
外居留权,湖南大学 MBA、长江商学院 EMBA。曾任通程控股董事会秘书,张家
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美国东方生物技术有限
公司金融总监,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网宿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微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鼎晖创
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易观
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龙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互动百科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晨晖创
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管理合伙人、CEO。2014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晏小平先生持有公司 251,775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3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4、YING XIANG(向鹰)女士,1956 年 10 月出生,美国国籍,岩石力学博士
学位。曾任西南石油学院机械系矿机教研室任教师、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机械系任
访问学者、奥克拉荷马大学机械系为博士生研究员、贝克休斯钻头公司任高级研发
工程师、史密斯钻头公司(Smith Bits)历任高级研发工程师、项目经理、中国区经
理、 Smith MegaDiamond 中国区经理、美国合成公司(US Synthetic)中国区经理,
2019 年 1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联席总经理。
    YING XIANG(向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
额 500,000 份,每份对应公司 A 股普通股一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5、高华先生,198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
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 年 9 月份加入公司,曾负责产品研发、事业部管理、运营
管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高华先生持有公司 472,6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6、方睿女士,199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
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20 年毕业于澳大利亚 University of New South wales
并取得硕士学位,本科毕业于加拿大 Western University 并取得学士学位。
    方睿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方海江是父女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4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杜海波先生,196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
外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注册会计师。曾任新焦点汽车技术控股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河南正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河南正永创业咨询有限公司、河南正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SZ.300259)独立董事,卡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HK.0496)独立董事,百
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三板 834614),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SZ.000895),徐辉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有限公
司外部董事,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杜海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2、花雷先生,1966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
居留权。现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英国皇家仲裁员协会会员。曾在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中心从事律师工作,曾任北京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先后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及西南政法大学,并获得英国剑
桥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主要业务领域为私募投资和风险资本、证券与资本市场、并
购重组、争议解决。
    花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花雷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
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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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单崇新先生,197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
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郑州大学物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杰出青年
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郑州大学金刚石光电材料与
器件团队负责人。曾在香港中文大学和英国诺丁汉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以及在中
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从事科学研究,近年来一直在从事金刚石
光电材料与器件研究,在金刚石功能应用领域具备丰富经验。
    单崇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单崇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
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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