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2018-10-29
股票代码:300185 股票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18-067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发行公告
住所: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债券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零一八年十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 要 提 示
1、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通裕重工”)
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35号文核准。
2、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1亿元,已发行完毕,本期债券为
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5亿元(含5亿)。
3、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
的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截至2018年6月30日,发行人净资产为
537,080.22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7.22%,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2.89%;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6,678.61万元(2015
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4、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
券的信用评级为AA,仅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与合
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与合格投资者
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
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
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
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
无法进行双边挂牌,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
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
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所上市。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赎回条款、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担保安排: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8、发行人赎回条款: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本期
债券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
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
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3年全部到期,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的本
金加第3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
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
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4年、第5年存续。
9、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
年末行使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权利。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
于是否行使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选择权的公告。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
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
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
率不变。
10、投资者回售条款: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
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
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
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
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
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
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11、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
利。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限的前 3 年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其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
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
有票面利率不变。
12、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7.00%-7.5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10
月30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
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10月31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
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3、本期债券发行采取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询
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
网下发行”中“(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进行。
14、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5亿元(含5亿)。
15、本期债券简称为“18通裕02”,债券代码为“112760”。合格投资者中的
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附风险揭示书)》的
方式参与网下认购,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手
(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的整数倍(即100万元的整数倍),
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故意
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投资者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16、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
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
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8、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
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请投资
者关注相关风险。
19、本期债券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外的其他交易所上市。
20、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通裕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该募
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证券日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可登
陆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
询。
21、发行人为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185),截至本公告出
具日,发行人股票处于正常流通状态,不存在因业绩重大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而
影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条件的事宜。
22、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
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23、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引用的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截止日期为2018
年6月31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在深交所公开披露了《2018年
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8-064),2018年1-9月,发行人生产经营情
况总体保持良好发展趋势,发行人预计2018年1-9月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4,776.56万元至16,887.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0%;预计2018年第
三季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81.53万元至5,633.40万元,比上年同
期增长5%-35%。上述业绩预告数字未经审计。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通裕重工 指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 指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本次发行 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主承销商 指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债券受托管理人/国
指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证券
网下询价申购日(T-1 日) 指 2018 年 10 月 30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机构投
资者网下询价申购的日期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T 指 2018 年 10 月 31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
日) 网下认购的日期
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
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在登记公
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
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团 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
由签署承销团协议的各方组成的承销团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为第二期,第二期发行规
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赎回条
款、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
利。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限的前 3 年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
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
限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其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
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
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权利。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
关于是否行使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选择权的公告。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
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限前 3 年票
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其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
票面利率不变。
7、发行人赎回条款: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本
期债券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
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
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3 年全部到
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
的本金加第 3 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
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
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4 年、第 5 年存续。
8、投资者回售条款: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
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
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
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
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9、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
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
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
11、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
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
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3、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
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
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
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
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
金。
14、发行首日即起息日: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为 2018 年 10 月 31 日,起息
日为 2018 年 10 月 31 日。
15、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
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
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6、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10 月 31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另计息。
17、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
相关规定执行。
18、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10 月 3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债券兑付日为 2021 年 10 月 31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息)。
19、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30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债券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3 年 10 月 3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1 年 10 月 31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息)。
21、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
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
的基本条件,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3、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债券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6、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 3 亿元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
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7、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名称: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泉城路支行
银行账户:531902017710715
28、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9、上市和交易流通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
下,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
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
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1、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披露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等
(2018 年 10 月 29 日)
T-1 日 网下询价
(2018 年 10 月 30 日)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认购起始日
T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2018 年 10 月 31 日)
合格机构投资者在当日 17:00 前将认购款划至国金证券专用收
款账户
T+1 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2018 年 11 月 1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持有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由于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为 AA,仅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
公众投资者与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合格投资者的申购
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7.00%-7.5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及主
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询价的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30 日(T-1 日)14:00~16:00。参
与询价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18 年 10 月 30 日 16:00 前将《通
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
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附风险揭示书)》及其附件(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
及申购申请表》”)、《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承诺书》及其附件传真或发送邮件至主
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
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
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并
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
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每一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
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主
承销商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应在 2018 年 10 月 30 日(T-1
日)14:00~16:00 将以下文件及时传真或发送邮件至主承销商处:
(1)填妥并加盖有效印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有效印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有效印章);
(4)深圳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若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认购本期债券的,需提供理财产品、合伙企
业的有效资产规模证明文件;
(6)若贵公司或贵公司管理的理财产品拟将主要资产投向本期债券,需穿
透核查最终出资方是否为合格投资者:
A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
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
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
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C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a.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b.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c.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E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a.申请资格认定前 20 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 500 万元,或者最近 3 年个
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
b.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
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
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7)《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文件(须加盖有效印章)
上述申购文件提交不足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申购无效。主承销商有权根
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申购传真:021-68826130、021-61303427、021-58300185(备用)、021-58300502
(备用)、021-58300375(备用)、021-50158914(备用)
申购邮箱:ecm@gjzq.com.cn
簿记建档时间联系电话:021-58300091、021-68826136、021-68826118
非簿记建档时间联系电话:021-68826812。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最终的票面
利 率 , 并 将 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 ( T 日 )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公
司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
公司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
由于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为 AA,仅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
公众投资者与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合格投资者的申购
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5亿元(含5亿)。
参与本次网下认购的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 10,000 手(100,000
张,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00 张,100 万元)的整
数倍,每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认购金额
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1 个交易日,网下发行认购日为 2018 年 10 月
31 日。
(五)认购办法
1、参与本次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在登记公司
开立 A 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18 年 10
月 30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欲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
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申购意向,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认购
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拟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
应在2018年10月30日(T-1日)14:00~16: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或发送邮件至主
承销商处:
(1)填妥并加盖有效印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有效印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有效印章);
(4)深圳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若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认购本期债券的,需提供理财产品、合伙企
业的有效资产规模证明文件;
(6)若贵公司或贵公司管理的理财产品拟将主要资产投向本期债券,需穿
透核查最终出资方是否为合格投资者:
A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
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
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
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C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a.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b.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c.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E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a.申请资格认定前 20 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 500 万元,或者最近 3 年个
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
b.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
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
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7)《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文件(须加盖有效印章)
上述申购文件提交不足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申购无效。主承销商有权根
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申购传真:021-68826130、021-61303427、021-58300185(备用)、021-58300502
(备用)、021-58300375(备用)、021-50158914(备用)
申购邮箱:ecm@gjzq.com.cn
簿记建档时间联系电话:021-58300091、021-68826136、021-68826118
非簿记建档时间联系电话:021-68826812。
(六)配售
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投资者通过由主承销商向其发
送配售缴款通知书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
(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
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
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
本期债券配售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
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首次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
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投资者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
(不含发行利率)的申购量全部获配。若累计金额不足本期债券发行总额,则以
投资者申购的最高利率作为发行利率,所有投资者的有效申购全额获配。申购利
率等于发行利率的边际申购量的分配原则如下:
按照该投资者边际申购量占所有投资者边际申购总量的比例配售,配售量以
100 万为单位取整,余量优先分配给申购报价单接收时间排序最早的边际获配投
资者,如该投资者自愿放弃该部分优先分配的余量,则按申购报价单接收时间顺
序,依次顺延给其余边际获配投资者,直至有投资者接受该部分余量。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有权以公允原则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边际获配投资者有权自
愿放弃百万位上的配售量,放弃的配售量主承销商优先分配给申购报价单接收时
间排序最早的边际获配投资者,如投资者自愿放弃该部分优先分配的余量,则按
申购报价单接收时间顺序,依次顺延给其余边际获配投资者。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合格投资
者中的机构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须在 2018 年 10 月 31 日(T 日)17:00 前足额划
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简称和“18 通裕 02 认购
资金”字样。
账户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账号:51050142620800001318
大额支付行号:105651002606
联系人:刘华敏
联系电话:028-86691093
传真:028- 86692313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18 年 10 月 31 日(T 日)17:00 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中的
机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
违约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
究违约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
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风险揭示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司兴奎
住所: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地址: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电话:0534-7520688
传真:0534-7287759
联系人:祖吉旭
2、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联系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联系电话:021-68826812
传真:021-68826800
发行人: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附风险揭示书)
重要声明
本表一经完整填写且加盖有效印章后传真或发送邮件至主承销商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要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场公司债券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操作风险、政策风险、
不可抗力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债券投资的风险,根据有关证券交易法律、法规、规章、规则,
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您认真详细阅读。请您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
为机构),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债券交易:
一、【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
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
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交易。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机构不得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者提
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因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本期债券将不面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
类别的投资者配售
三、【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
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
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
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
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
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
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
成的风险。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细列明债券认购及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交易
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
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交
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投资者签署本风险揭示书,视为理解并同意本风险揭示书中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责任的条款及其完整含义。请您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认真考虑是否进行债券交易。若您签字/盖章,则代表已
经认识到了债券市场存在的风险,愿意承担投资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债券的风险和损失。
投资者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加盖有效印章后传真或发送邮件
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次申购不可撤销或作实质更改。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邮箱
联系地址
认购账户是否将主要资产投资于本债券(即账户规模的 50%以上)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信息(询价利率区间 7.00%-7.50%)
票面利率(%) 认购申请金额(万元)
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
单位为 0.01%;2、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
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
需求;3、最多可写 5 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认购申请金额
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有效印章,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 14:00-16:00 传真至:021-68826130、021-61303427、021-58300185
(备用)、021-58300502(备用)、021-58300375(备用)、021-50158914(备用)或发送邮件至申购邮箱:ecm@gjzq.com.cn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簿记建档期间咨询电话:021-58300091、021-68826136、021-68826118
非簿记建档期间咨询电话:021-68826812
申购人在此承诺:
1、本机构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承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
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
的手续;
3、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按照网下利率
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
款足额划至国金证券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国金证券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
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6、本机构承诺申购材料及相关附件加盖的印章合法有效。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或发送邮件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
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 “证
基”+ “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 “投资组合号
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3、每个品种最多可填写 5 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
4、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 万
元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
求;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
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4.30% - 4.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
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4.30% 2,000
4.40% 4,000
4.50% 7,000
4.60% 10,000
—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4.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60%,但高于或等于 4.50%时,有效申购金额 7,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50%,但高于或等于 4.40%时,有效申购金额 4,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40%,但高于或等于 4.30%时,有效申购金额 2,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3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有效印章后与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
申请表》附件清单的其他材料以及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在本发行公告要
求的时间内传真或发送邮件至主承销商处。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申购无
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合格投资者自行负责。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或发送邮件至申购邮箱的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
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至 021-68826130、021-61303427、021-58300185(备用)、021-58300502
(备用)、021-58300375(备用)、021-50158914(备用);
簿记建档期间咨询电话:021-58300091、021-68826136、021-68826118
非簿记建档期间咨询电话:021- 68826812
申购邮箱:ecm@gjzq.com.cn
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附件清单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须加盖有效印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有效印章);
(3)深圳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若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认购本期债券的,需提供理财产品、合伙企业的有效资
产规模证明文件;
(5)若贵公司或贵公司管理的理财产品拟将主要资产投向本期债券,需穿透核查最终
出资方是否为合格投资者:
A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
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
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
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C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a.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b.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c.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E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a.申请资格认定前 20 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 500 万元,或者最近 3 年个
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
b.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
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
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上述申购文件提交不足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申购无效。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
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承诺书(请投资者正确勾选合格投资者类型并仔细阅读承诺内容,盖章
后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债券投资者适当性规
定,本投资者为: (请在相应类型中勾选,并按照说明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详见说明 1))。
勾选 合格投资者类型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
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
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
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
的私募基金。(如理财产品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穿透核查”)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2)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3)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1:
(1)申请资格认定前 20 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 500 万元,或者最近 3 年个人年均收入
不低于 50 万元;
(2)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
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表第(一)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
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六)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
(七)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是否有来源于以下机构的不良诚信记录?有□ 无□
必选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税务管理机构
□监管机构、自律组织 □投资者在证券经营机构的失信记录□其他组织
穿透核查(选填,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要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 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请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如是,
业拟将主要资产投 则需提供最终投资人人数及相关材料(详见说明 2),如否,则不能参与本期债券认购。
向单一债券须填) 是□, 否□
说明 1:如勾选第(一)、(二)、(三)项的投资者,请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
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
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如勾选第(四)项的投资者请提供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
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如勾选第(五)项的个人投资者请提供投资者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三年
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或职业资格证书等。如勾选第(六)项的投资者请提供任职证明、股东名册等相关证
明文件;如勾选第(七)项的投资者请提供证监会或交易所认可的证明文件。
说明 2:如穿透核查后涉及上表中七类合格投资者,则按说明 1 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本机构承诺前述勾选的投资者类别符合实际情况,且与本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致;若因本机构未提供相关信息、
证明材料或提供的相关信息、证明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导致无法确定本机构类别或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
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本机构自行承担。
机构名称:
(盖章)
1
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认购交易所规定的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的债券,包括但不限
于债券信用评级在 AAA 以下(不含 AAA)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不包括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公开
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的债
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