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18-087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裕重工”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许可[2011]235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00 万 股,每股发行价格 2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25,000.00 万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人民币 10,168.9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14,831.02 万元,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超募资金 106,742.02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2 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1]第 035 号《验资报告》。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2016 年 3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528 号文《关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于核准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截至 2016 年 5 月 24 日止共计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9,247,976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7.42 元 , 股 款 以 人 民 币 缴 足 , 计 人 民 币 1,404,219,981.92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 计人民币 38,124,546.24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366,095,435.68 元, 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第 3702001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投入情况 单位 万元 2018 年 10 月末实际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年增 3000 支 3MW 以上纤维保持型及 直驱式风电主轴技术改造项目 34,915.98 32,316.24 年增 1000 支高淬透性球墨铸铁管模 具技术改造项目 10,749.48 9,921.74 年增 5000t MC 级系列高速冷轧工作 辊技术改造项目 22,792.95 20,549.86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1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暨剩余超募资金使用安排的议 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8,972.56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人民币 2,027.44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月末,公司已使用超 募资金 18,772.56 万元用于归还贷款,占计划归还总额的 98.95%;使用超募资 金 2,027.44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计划使用总额的 100%。 注: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1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暨剩余超募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后,在归还银行贷 款过程中由于资金调配原因使用超募资金 18,772.56 万元用于归还贷款,其他 200 万元用自 有资金归还。鉴于原归还银行贷款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要求,将未用于归还银行的 200 万元调整为未作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 2、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1年5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1年10月10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 2011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11 年 7 月 16 日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5,719.85 万元补充年增 3000 支 3MW 以上纤维保持型及直驱式风电主轴项目资金缺口,以 1,633.46 万元补充年增 1000 支高淬透性球墨铸铁管模具项目资金缺口。 注:201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概算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概算,原计划以超募资金 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部分不再投资。 4、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子公司增资 2011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5,000 万元用于对全 资子公司通裕新能源进行增资。通裕新能源已将增资款 15,000 万元全部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所出具“中瑞岳华鲁验 字[2011]第 26 号”《验资报告》。2011 年 9 月 16 日,通裕新能源完成工商变 更。 5、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 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再次使用 21,000 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1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 21,000 万元超募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收购常州金安冶金设备有限公司 201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收购常州金安冶金设备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 12,423.6392 万元增资收购常州金安冶金设备有限公司。金安冶金已将增 资款 12,423.6392 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由江苏公证天业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审验,出具了编号为“苏公 C[2011]B119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1 年 12 月 29 日,金安冶金完成工商变更。 7、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2 年 4 月 23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8,300.00 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及 1,7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8、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常州金安冶金设备有限公司 2012 年 4 月 23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 司常州金安冶金设备有限公司变更部分超募资金使用用途用于收购常州海杰资 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常州海杰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对控股子公 司常州金安冶金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308.1631 万元人民币对金安冶金进行增资。该项议案于 2012 年 5 月 10 日经 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海杰冶金、金安冶金分别于 2012 年 5 月 31 日及 2012 年 6 月 11 日完成工商变更。 9、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2012 年 8 月 30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 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山东富华物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7,000 万元和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山东富华物资有限公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公司名称为山东信商物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信商物资”)。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18 日完成了信商物资的工商 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禹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0、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研发综合楼项目 201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研发综合楼项目的议案》,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 5,700.00 万元投资建设研发综合楼项目。 11、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青岛即墨设立全资子公司 201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青岛即墨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其超募资金使用用途的议 案》,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5,000.00 万元在青岛即墨设立全资子公 司;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17 日完成了青岛即墨全资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并取得了即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2013 年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6,000 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 4,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3 年 5 月 15 日,公司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 2013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13、使用募投项目调整资金对禹城通裕新能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2013 年 11 月 4 日,公司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概算的议案》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资金 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禹城通裕新能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审议通 过公司调减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12,437.2998 万元,并使用上述调减募投项目的投 资额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裕新能源进行增资。 14、2014 年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利息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4 年 3 月 2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及利息归还银行贷款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 超募资金 16,703.51 万元及部分利息 3,296.49 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并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合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利息共 20,000 万元。2014 年 5 月 15 日,公 司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 项议案。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 万元 2018 年 10 月末实际 预计尚需投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入金额 核废料智能化处理设备 及配套服务项目 65,400 51,544.57 13,855.43 大功率风电机组关键零 部件制造项目 51,660 46,169.55 5,490.45 大锻件制造流程优化及 节能改造项目 31,470 29,671.60 1,798.40 三、历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2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即归还 日期不晚于 2011 年 11 月 5 日。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10 日将 20,000 万元归还至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此次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完毕。 2、公司于2011年10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1,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即归还 日期不晚于2012年4月13日。截至2012年4月9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209,563,930.17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436,069.83元仍存储于募集资金 专户,并未使用。公司于2012年4月11日将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9,563,930.17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 人。至此,公司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完毕。 3、公司于2013年6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 个月,即归还日期不晚于2013年12月13日。公司于2013年11月20日将20,000万元 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此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4、公司于2013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即归还日期不晚于2014年6月9日。公司于2014年6月4日将20,000万元归 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此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5、公司于2014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即归还日期不晚于2014年12月9日。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将19,000万元 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此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6、公司于2014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 超过6个月,即归还日期不晚于2015年4月21日。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已将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 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已全部归还完毕。 四、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截止 2018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为 14,023.47 万元(含利 息收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 闲置的情况。预计尚需投入资金主要是工程款项、工程质保金等。随着公司生产 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 14,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且使用期限届满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将该部分资 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拟使用 1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 存贷款利差计算,12 个月内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 567 万元。因此,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五、承诺事项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 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 1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 1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生产经营规模日益扩大对流动 资金的需求。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公司最近 12 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4,000 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过核查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长城证券对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