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关于再次延长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19-026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长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公 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延长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我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 2016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
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决定经中国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相关决议,本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2017
年 7 月 12 日,公司收到了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通裕重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工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35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的相关后续事宜。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2018 年 5 月 18 日,经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自股东大会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通过之日起延长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12 个月。2018
年已完成三期公司债的发行工作,累计募集资金 6 亿元。为确保债券后续发行工
作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再次延长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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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个月,即自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原方案保持不变。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二〇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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