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2-09-30
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22-105
债券代码:123149 债券简称:通裕转债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在实施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及银
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
集资金专户划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7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847,2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84,720,000元,期限6年。经审验,扣除发行费用
11,073,430.1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473,646,569.81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6月28日出
具的“致同验字(2022)第371C000368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青岛宝鉴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募集资金全部存储于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的商业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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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累计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1 大型海上风电产品配套能力提升项目 45,000 0
2 高端装备核心部件节能节材工艺及装备提升项目 60,000 0
3 补充流动资金 43,472 0
合计 148,472 0
注: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于2022年6月2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截至2022
年6月30日时尚未使用。
三、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原因及操作流程
(一)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原因
1、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研发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
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不能经
由企业专用账户代发,同时考虑到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
税缴纳等由公司及子公司基本账户、一般账户统一划转。因此由募集资金专户直
接支付募投项目相关研发人员薪酬的可操作性较差,需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为
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垫
付上述相关支出。
2、公司收取的回款中有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对于募投项目的相关费用根据实际需要先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款项,后续定
期统计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
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能够加快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支出中包含材料费、加工费、测试费、试验费
及其他相关的研发及开发所需款项,鉴于该等支出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频
繁且零碎,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该等费用会出现大量小额零星支付的情
况,不便于日常募集资金管理和账户操作;此外,为了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和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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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成本,公司材料采购采取批量统一采购的策略,采购时不按募投项目加以区
分,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先行统一支付,后续再严格区分实际用于募投项
目的支出,并进行等额置换。
(二)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以及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保障募投项目的顺
利推进,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实际情况先以自有资金或银行
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将按季度归集以自有资金或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
额置换公司上一季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董事
会授权经营层按季度办理上述置换事项的相关事宜。具体操作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具体情况,项目经办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提交付
款申请单,按公司规定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
的付款申请单,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款项支付;
2、各项目负责人统计募投项目投入工时,人力资源部按月归集每个募投项
目中研发人员的薪酬,经各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财务部汇总确认各募投
项目薪酬费用;
3、财务部汇总收集相关支付单据,并建立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台账,台账中还应记录每笔支出的置换情况;
4、财务部按季度发起置换申请审批流程,需匹配相关费用清单,且经公司
募集资金付款流程审批,并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置换。
置换申请获批后,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将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及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监督。
四、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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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款项支付的实际需求,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
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
效率,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
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按季度归集以自有资金或银行
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
应款项等额置换公司上一季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相关
款项,同时授权经营层按季度办理上述置换事项的相关事宜。该事项不会影响募
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
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
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及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未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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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
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操
作流程,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
公司财务成本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未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
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综上,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
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
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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