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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裕重工: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济南冶科所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11-17  

                        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22-112
债券代码:123149          债券简称:通裕转债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济南冶科所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于近日收到了公
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济南分行”
或“债权人”)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冶科所”或“债务
人”)在浦发银行济南分行办理的融资业务提供 3,000 万元担保。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融资额度并就公司为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24),并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就公司为子公司的融资提
供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决定公司为子公司在
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新增担保的总额度为31亿元(额度循环使用),任一时
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
总监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本次公司为济南冶科所在浦发银行济南分行办理融资事项提供的担保属于上
述担保额度范围。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决定公司为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
业务提供新增担保的总额度为31亿元(额度循环使用),其中为济南冶科所新增
担保额度为6亿元。公司为济南冶科所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亿元
                                    1
                                                                                                是
                                                                                   担保额度占
                担保   被担保方    本次担              本次担   剩余    已审                    否
                                                本次                               上市公司最
担保   被担     方持   最近一期    保前已              保后已   可用    议的                    关
                                                担保                               近一期经审
方     保方     股比   资产负债    用担保              用担保   担保    担保                    联
                                                额度                               计净资产的
                例       率        额度                  额度   额度    额度                    担
                                                                                       比例
                                                                                                保
       济南     间接
通裕
       冶科     持有    68.45%     1.415        0.30   1.715    4.285    6           9.21%      否
重工
        所      100%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章丘市圣井工业园(圣井张家村济王公路北)
       3、法定代表人:司勇
       4、注册资本:3,6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91年4月29日
       6、经营范围:普通货运;研究、制造、自销:硬质合金制品、金属陶瓷刀
   片(不含铸锻);进出口业务。
       7、与公司关系:公司间接持股 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8、资信情况:经信用中国等途径查询,济南冶科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状况:
                                                                                   单元: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9,398.48                        98,328.06
   负债总额                           74,887.00                         64,597.90
       其中:银行贷款                 6,556.36                                 0
                流动负债              68,330.27                         64,597.5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净资产                             34,511.48                         33,730.15
   资产负债率                          68.45%                             65.70%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30,120.72                          42,208.05
   利润总额                             736.73                           1,788.78
   净利润                               781.32                           1,741.99

                                                2
    注: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
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
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
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间:①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
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止。②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
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③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
到期的情形。④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
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
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⑤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履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
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5、生效条件:本合同经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
加盖公章,及债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
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济南冶科所在浦发银行济南分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是为
了保障济南冶科所正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济南冶科所系公司全资子公
司,生产经营正常,并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
控。济南冶科所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决定公司为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
业务提供新增担保的总额度为31亿元(额度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

                                     3
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签署相关各
项法律文件。截止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7.77亿元,
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6.84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10.50%。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
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浦发银行济南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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