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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裕重工: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12-30  

                        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22-123
债券代码:123149          债券简称:通裕转债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以下担保合同:
(1)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即墨支
行”)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青
岛宝鉴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宝鉴”)在建设银行即墨支行办理的
融资业务提供 11,000 万元担保。(2)公司全资子公司禹城宝泰机械制造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宝泰机械”)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以下简称“交
通银行德州分行”)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签署的《保证合同》,宝泰机械为公
司在交通银行德州分行办理的融资业务提供 7,000 万元担保。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融资额度并就公司为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24),并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就公司为子公司的融资提
供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决定公司为子公司在
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新增担保的总额度为31亿元(额度循环使用),任一时
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
总监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本次公司为青岛宝鉴在建设银行即墨支行办理融资提供的担保属于上述担保
额度范围。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宝泰机械为公司的担保已履行其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
                                   1
   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决定公司为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
   业务提供新增担保的总额度为31亿元(额度循环使用),其中为青岛宝鉴新增担
   保额度为8亿元。公司为青岛宝鉴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亿元
                                                                                       是
                                                                         担保额度占
                担保   被担保方   本次担          本次担   剩余   已审                 否
                                           本次                          上市公司最
         被担   方持   最近一期   保前已          保后已   可用   议的                 关
担保方                                     担保                          近一期经审
         保方   股比   资产负债   用担保          用担保   担保   担保                 联
                                           额度                          计净资产的
                  例     率         额度          额度     额度   额度                 担
                                                                             比例
                                                                                       保
通裕重   青岛
                100%   53.09%      5.32    1.1    6.42     1.58    8       12.29%      否
  工     宝鉴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青岛宝鉴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青岛市即墨区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疏港路南段

         3、法定代表人:司鉴涛

         4、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13年1月17日

         6、经营范围: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
   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洋能系统与设备制造;海洋能系统与
   设备销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
   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
   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钢压延
   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
   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2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资信情况:经信用中国等途径查询,青岛宝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状况:

                                                                单元: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24,643.63                56,342.85
负债总额                      66,171.57                 42,975.87
    其中:银行贷款            30,745.00                     0
             流动负债         35,426.57                 42,975.87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净资产                        58,472.06                 13,366.98
资产负债率                       53.09%                  76.28%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67,385.17                 66,587.43
利润总额                         141.51                  179.77
净利润                           105.08                   42.31

    注: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1、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2、住所: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法定代表人:欧辉生

    4、注册资本:叁拾捌亿玖仟陆佰柒拾捌万叁仟贰佰贰拾壹元整

    5、成立日期:2002年5月25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
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钢压延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
理加工;喷涂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
金制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
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金属切削机床销售;数控机
床制造;数控机床销售;金属成形机床制造;金属成形机床销售;货物进出口;
                                       3
技术进出口;钢、铁冶炼;黑色金属铸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特种设备设计;
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
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普
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机械
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7、资信情况:经信用中国等途径查询,通裕重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主要财务状况:

                                                             单元: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224,229.08             1,090,157.46
负债总额                       619,252.38              464,572.56
       其中:银行贷款          187,001.09              139,784.82
             流动负债          301,346.01              308,261.6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净资产                         604,976.70              625,584.90
资产负债率                      50.58%                   42.62%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279,080.88              408,580.88
利润总额                        6,128.56               19,510.73
净利润                          5,355.50               17,418.91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通裕重工母公司报表数据,其中2022年1-9月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青岛宝鉴提供的担保

    1、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 11,000 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
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
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
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
用)、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
师费等)。

    4、保证期间:①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
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日后三年止。②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
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
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③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
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5、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
公章后生效。

    (二)宝泰机械为公司提供的担保

    1、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7,000 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4、保证期间:①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
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
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
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
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②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
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③债权人宣布任
                                   5
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
准。

    5、生效条件:本合同经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
盖章)并加盖公章,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之日起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及担保事项的目的

    本次公司为青岛宝鉴在建设银行即墨支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以及宝
泰机械为公司在交通银行德州分行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是为了分别保障青岛宝
鉴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青岛宝鉴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
营正常,并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青岛宝
鉴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未向宝泰机械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决定公司为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
业务提供新增担保的总额度为31亿元(额度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
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签署相关各
项法律文件。截止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9.87亿元,
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6.90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10.60%。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
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建设银行即墨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宝泰机械与交通银行德州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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