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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裕重工: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海杰冶金、济南冶科所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2-24  

                        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23-004
债券代码:123149           债券简称:通裕转债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海杰冶金、济南冶科所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于近日收到了以

下担保合同:(1)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

行常州分行”)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

公司常州海杰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杰冶金”)在江苏银行常州

分行办理的融资业务提供 4,000 万元担保。(2)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签署的《保

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济
南冶科所”)在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办理的融资业务提供 4,000 万元担保。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融资额度并就公司为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24),并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就公司为子公司的融资提

供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决定公司为子公司在

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新增担保的总额度为31亿元(额度循环使用),任一时

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

总监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本次公司为海杰冶金在江苏银行常州分行办理融资提供的担保,以及为济南

冶科所在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办理融资事项提供的担保均属于上述担保额度范

                                     1
   围。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决定公司为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

   业务提供新增担保的总额度为31亿元(额度循环使用),其中为海杰冶金新增担

   保额度为3亿元,为济南冶科所新增担保额度为6亿元。公司为海杰冶金、济南冶
   科所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亿元
                                                                                         是
                                                                           担保额度占
                 担保   被担保方   本次担          本次担   剩余    已审                 否
                                            本次                           上市公司最
          被担   方持   最近一期   保前已          保后已   可用    议的                 关
担保方                                      担保                           近一期经审
          保方   股比   资产负债   用担保          用担保   担保    担保                 联
                                            额度                           计净资产的
                   例     率         额度          额度     额度    额度                 担
                                                                               比例
                                                                                         保
通裕重    海杰
                 100%   65.99%      0.00    0.40   0.40     2.60     3        4.61%      否
  工      冶金
          济南   间接
通裕重
          冶科   持有   68.45%     2.615    0.40   3.015    2.985    6        9.21%      否
  工
            所   100%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常州海杰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常州市龙城大道2229号

         3、法定代表人:司勇

         4、注册资本:12,991.9504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05年12月7日

         6、经营范围:冶金机械成套设备及备件、压力容器、水工金属结构设备、

   通用航空设备研发及零部件制造、电力设备、金属材料机械加工、汽车备件、工

   程机械及备件制造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
   7、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资信情况:经信用中国等途径查询,海杰冶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状况:

                                                             单元: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4,962.81                68,478.17
负债总额                       49,466.95                44,779.95
    其中:银行贷款             6,000.00                 9,999.00
             流动负债          42,157.59                32,460.2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净资产                         25,495.86                23,698.22
资产负债率                      65.99%                   65.39%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27,193.94                  24,085.28
利润总额                       2,177.28                 2,329.19
净利润                         1,797.64                 2,019.17

   注: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章丘市圣井工业园(圣井张家村济王公路北)

   3、法定代表人:司勇

   4、注册资本:3,6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91年4月29日

   6、经营范围:普通货运;研究、制造、自销:硬质合金制品、金属陶瓷刀
片(不含铸锻);进出口业务。

   7、与公司关系:公司间接持股 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8、资信情况:经信用中国等途径查询,济南冶科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状况:

                                                             单元:万元

                                    3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9,398.48                 98,328.06
负债总额                       74,887.00               64,597.90
    其中:银行贷款             6,556.36                    0
             流动负债          68,330.27               64,597.5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净资产                         34,511.48               33,730.15
资产负债率                      68.45%                   65.70%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30,120.72               42,208.05
利润总额                        736.73                  1,788.78
净利润                          781.32                  1,741.99

注: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为海杰冶金提供的担保

    1、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4,000 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

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

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
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4、保证期间:①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

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②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

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
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5、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签名或盖
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为济南冶科所提供的担保
                                       4
    1、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 4,000 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4、保证期间:①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

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

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

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

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②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

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
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5、生效条件:本合同自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

盖章)并加盖公章,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之日起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海杰冶金、济南冶科所分别在江苏银行常州分行、交通银行山东

省分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海杰冶金和济南冶科所正常生产经

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海杰冶金和济南冶科所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

常,并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海杰冶金和
济南冶科所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决定公司为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

业务提供新增担保的总额度为31亿元(额度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

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签署相关各

                                   5
项法律文件。截止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1.67亿元,

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9.16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14.07%。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
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江苏银行常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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