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8 证券简称: 美亚柏科 公告编号:2018-104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共 436 名; 2、本次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98,912 股,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 794,886,377 股的 0.5157%,实际可上市流通 3,924,672 股,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 794,886,377 股的 0.4937%; 3、本次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1 月 3 日; 4、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6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美亚柏科 A 股普通股。 3、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不超过1000万股,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8,725.44万股的2.05%。其中首次授予908.61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86%;预留91.39万股,占本激 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14%。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 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 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4、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董事、 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 人员;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12个月内经董事会确认。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2.19元/股。预留权 益的授予价格遵循首次授予价格的原则。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公 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 宜,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将根据本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限售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 日起 12 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锁定,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7、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权益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40% 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30% 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止 预留权益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50% 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50% 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止 8、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标条件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标条件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9、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美亚柏科承诺不为激励对象 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 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0、本激励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且授予条件成就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 会对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 完成相关工作的,将披露原因并终止实施本计划。 11、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年11月2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 3、2016年12月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 4、2016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 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确定2016年12 月7日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同意公司向首批激励对象471人授予限 制性股票9,086,100股,授予价格为12.19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5、2016年12月28日,公司发布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 成的公告》,完成了首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确定股份上市日为2016年12 月30日。公司总股本由487,254,406股增加至496,340,506股。 6、2017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对1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149,7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 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471人 调整为460名,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086,100股调整为 8,936,400股,公司总股本由496,340,506股调整为496,190,806股。该部分限制 性股票已于2017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回购注销手续。 7、2017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对7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7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460名调 整为453名,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936,400股调整为8,862,400 股,公司总股本由496,190,806股减至496,116,806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7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 续。 8、2017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的议案》,公司计划向101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股份913,900股,预留股份授予日为2017年11月13日。该部分股 份上市日为2017年12月4日,公司总股本由496,116,806股增加至497,030,706股;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董事会决定对4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3,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 象 总 人 数 由 453 名 调 整 为 449 名 , 已 授 予 尚 未 解 锁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数 量 由 8,862,400股调整为8,789,400股,公司总股本由497,030,706股减至496,957,706 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2018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9、2017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共449名,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15,760股,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5,273,640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于2018年1月2日上市流通。 10、2018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对1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153,72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股份135,720股,预留部分 股份18,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激 励对象由449名调整为439名,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273,640股 调整为5,137,920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由101名调整为98名,已授予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13,900股调整为895,900股,公司总股本由496,957,706股减 至496,803,986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2018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11、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496,803,9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2元(含税),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496,803,986股增加至794,886,377股,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激 励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137,920股调整为8,220,672股;预留部 分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95,900股调整为1,433,440股。 12、2018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7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3,568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 回购注销首次授予股份22,848股,回购注销预留部分股份30,720股。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激励对象由439名调整至436 名,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220,672股调整至8,197,824股;预留 部分激励对象由98名调整至94名,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33,440股调整至1,402,720股,公司总股本由794,886,377股减至794,832,809 股。该部分限制性股份现正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回 购注销相关手续。 二、关于满足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1、限售期已届满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确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日为 2016 年 12 月 7 日,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止。截至 2018 年 12 月 7 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 售期已届满,本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为 30%。 2、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售条件。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派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首次授予部分原 35 名激励对象因 为不适当人选; 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除此之外,其余 436 名激励对象均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件。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要求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首次授予部分:以 201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 年净 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18)第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净利润”、“净利润增 350ZA0135 号《审计报告》,公司 长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17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后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预留部分:以 201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 年净利润 250,767,061.62 元,相比 2015 年 增长率不低于 50%。(“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 120,746,736.88 元,公司 2017 年 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净利润增长率为 107.68%,满足解 利润为计算依据) 除限售条件。 4、个人业绩考核指标要求 除 35 名原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 激励对象年度考核、关键事件考核两项考核内容全部 励条件外,其余 436 名激励对象 为合格,考核结果视为合格,若出现一项为不合格则 2017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均在 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只有考核结果为合格,才能申 合格以上,考核指标均已达成,满 请当年度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足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的解 锁条件均已满足。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 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3、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1 月 3 日(星 期四)。 2、本次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98,912 股,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 794,886,377 股的 0.5157%,实际可上市流通 3,924,672 股,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 794,886,377 股的 0.4937%; 3、本次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为 436 名。 4、本次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上市流通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表所示: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情况 按 2017 年权益分派前 按 2017 年权益分派调整后股份数 股份数 获授的 本期可解除 第一个解限 剩余未解除限 本期实际 姓名 职务 限制性 限售的限制 备注 的限制性股 售的限制性股 可上市流 股票数 性股票数量 票数量(万 票数量(万股) 通数量(万 量(万 ( 万 股 ) 股)B=A*0.4 D=(A-B)*1.6-C 股) 股)A C=A*1.6*0.3 苏学武 董事 4.30 1.72 2.064 2.064 0 葛鹏 副总经理 8.00 3.20 3.84 3.84 0 周成祖 副总经理 7.00 2.80 3.36 3.36 0 副总经理、董 蔡志评 5.00 2.00 2.40 2.40 0 事会秘书 赵庸 副总经理 3.00 1.20 1.44 1.44 0 吴鸿伟 副总经理 3.00 1.20 1.44 1.44 0 栾江霞 副总经理 3.00 1.20 1.44 1.44 0 注1 张乃军 财务总监 3.00 1.20 1.44 1.44 0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6.3 14.52 17.424 17.424 0 小计(8 人) 2、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业务)人员(428 817.64 327.056 392.4672 392.4672 392.4672 人) 3、首次授予部分小计 853.94 341.576 409.8912 409.8912 392.4672 注2 (436 人)=(1+2) 【注】: 注 1:截至本公告日,董事苏学武、副总经理葛鹏、周成祖、蔡志评、赵庸、吴鸿伟、 栾江霞、财务总监张乃军,因其可转让额度已经达到其所持全部股份的 25%,根据董事、 监事、高管每年可转让其持有的 25%公司股份的规定,上述董事、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总计 17.424 万股,仍需继续锁定,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0。 注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共回购注销 35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表格当中的“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扣除了上述离职人员初始“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 1)初始“获授的限制性股票”:853.94 万股(436 人)=908.61 万股(471 人)-54.67 万股(35 人离职人员初始“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2)35 人离职人员初始“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54.67 万股(35 人)=29.67 万股(股 权激励第一个解除限售前,22 人离职人员初始“获授的限制性股票”)+13.572 万股/0.6 (股 权激励第一个解除限售后 2017 年权益分派前,10 人离职人员初始“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2.2848 万股/1.6/0.6 (股权激励第一个解除限售后 2017 年权益分派后,3 人离职人员初 始“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注 3:2018 年 5 月 23 日,公司实施了 2017 年权益分派,每 10 股转增 6 股。“按 2017 年权益分派调整后股份数”均为实施转增后的股份数。 四、股份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 比例 减(+、-)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303,781,421 38.22% -4,602,032 299,179,389 37.64% 通股 高管锁定股 257,440,820 32.39% 198,240 257,639,060 32.41% 首发后限售股 36,686,489 4.62% 0 36,686,489 4.62% 股权激励限售股 9,654,112 1.21% -4,800,272 4,853,840 0.6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91,104,956 61.78% 4,602,032 495,706,988 62.36% 三、总股本 794,886,377 100% 0 794,886,377 100% 备注: 1、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 期共解锁限制性股票4,800,272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解锁4,098,912股,预留授予部分解锁 701,360股。完成解锁后,股权激励限售股由9,654,112股减少至4,853,840股。 2、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 期,解锁的董事、高管由于其可转让额度达到其所持全部股份的25%,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198,240股仍需继续锁定,转为高管锁定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 期解锁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亚柏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事项之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