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柏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3
证券代码:300188 证券简称: 美亚柏科 公告编号:2019-20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
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号)四项具体会计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原采用
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
新金融工具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
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
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
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目前会计准则
及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按照新
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变更相应会计政策,并按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
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
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目前会
计准则及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
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
在审议该议案时,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