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柏科: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19-03-27
证券代码:300188 证券简称: 美亚柏科 公告编号:2019-26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事项仍处在意向阶段,
尚未确定最终方案,方案形成后尚需签署正式转让协议并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部门批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若本次股份转让能够得以落实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涉及
变更。本次股份变动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19 年 3 月 26 日,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美亚柏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永芳、滕达,及主要股东李国林、刘
冬颖、卓桂英等(简称“转让方”)与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
智能”)签署《股份协议转让意向书》,前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等
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不超过 12,548 万股无限售可流通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15.8%),以及该等股票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国投智能,具体转让比例尚
未确定,由转让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同时转让方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总股本的 6.8%对应的股东大会表决权、提案
权、提名权独家、无偿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国投智能行使。
本次股份转让及本次表决权委托如能落实执行,国投智能将成为公司的控股
股东。
二、交易各方介绍
(一)转让方一、表决权委托方
1、姓名:郭永芳
2、性别:女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3502031945********
5、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
6、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郭永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78,859,1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转让方二
1、姓名:滕达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3502031970********
5、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
6、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滕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587,9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3%,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转让方三
1、姓名:李国林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3505821968********
5、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区
6、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李国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4,923,36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1.94%。
(四)转让方四
1、姓名:刘冬颖
2、性别:女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3502031976******
5、地址:厦门市大学路 583 号
6、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刘冬颖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0,96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5.15%。
(五)转让方五
1、姓名:卓桂英
2、性别:女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3502031946******
5、地址:厦门市大学路 583 号
6、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卓桂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0,96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5.15%。
(六)受让方
1、企业名称: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 505 弄 2 号 502 室
3、法定代表人:孙烨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H8BT618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成立日期:2016 年 11 月 08 日
7、注册资本:200000 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从事智能科技、物联网科技、计算机科技、环保科技、电子
科技、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网络科技,
网络工程,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通讯建设工程施工,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策划,资产管理,电信业务。 【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100%
总计 200000 100%
国投智能为国有企业,是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
在互联网和大数据产业的战略投资平台。国投成立于 1995 年,是中央直接管理
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中央企业中唯一的投资控股公司,是首批国有资本投资
公司改革试点单位,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投资导向、结构调整和资本经营的
独特作用。目前,国投旗下拥有国投电力、国投资本、亚普股份和神州高铁等 8
家控股上市公司。
三、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存在的风险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事项仍处于意向阶段,
尚需进一步磋商,最终方案形成后尚需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
并经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2、如后续实施表决权委托,该等表决权委托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因前述表决权委托而违
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3、如后续实施前述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该等权益变动不会触及要约收
购。
4、公司将积极跟进相关事宜的进展情况,严格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
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协议转让意向书》
特此公告。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