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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亚柏科: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0-08-08  

						证券代码:300188          证券简称: 美亚柏科          公告编号:2020-54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高管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李国林、董事会秘书蔡志评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股份 71,323,36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84%)的股东李国林计划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从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37%)。

    2、持有公司股份 264,08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3%)的股东蔡志评计
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从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
宗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6,0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1%)。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及监事李国林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蔡志
评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李国林         71,323,360                8.84%

            2       蔡志评            264,080                0.03%

       备注:公司当前总股本为 806,378,173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李国林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归还股票质押款及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二级市场增持的股票。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300 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0.37%。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从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止)。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蔡志评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购房。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股票。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66,02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0.01%。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从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止)。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本次计划减持期间若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东李国林现持有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和二级市场增持的
股份。承诺情况如下:
    在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的公司股份。
    股东李国林于 2019 年 3 月 39 日与公司控股股东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投智能”)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李国林将其持有美亚柏科的
27,024,316 股表决权委托给国投智能。委托期限截至时间为下述孰早时间止:
(1)国投智能仅通过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成为目标公司第一大股东且获
得目标公司实际控制权之日;(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 年期限届满之日。
    2、股东蔡志评现持有的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股票。承诺情况如下:
    (1)作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承诺:
如因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
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中承诺:2019 年 3 月 29
日至 2022 年 3 月 28 日期间,本人减少所持有的美亚柏科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在
《股份转让协议》项下所约定的标的股份过户之后所持有的美亚柏科股份数量的
50%。
    3、股东李国林、蔡志评作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在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的公司股份。
    (2)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3)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4)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5)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李国林、蔡志评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
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股东李国林、蔡志评将根据市场情况、
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
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股东
李国林、蔡志评承诺,在按照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股东李国林、蔡志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
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股东李国林、蔡志评严格遵
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东李国林、蔡志评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