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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尔利: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2-10-25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12-066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月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朱敏声明:保证季度
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2011.12.3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1,070,461,977.02         1,049,298,850.75                                       2.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917,023,187.26          864,423,651.57                                       6.08%
(元)
股本(股)                              97,839,000.00           53,000,000.00                                       8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9.37                16.31                                      -42.55%
(元/股)
                                               2012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0,772,863.44                                       26.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93                                  -31.62%
(元/股)
                                   2012 年 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2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69,322,166.53                 62.18%          233,356,033.18               39.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204,777.84                 13.34%           40,143,365.69               23.9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33.33%                    0.41               17.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33.33%                    0.41               17.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4%                   0.06%                  4.51%                -0.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1.35%                   0.33%                  4.39%                 -0.6%
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
                        项目                                                                        说明
                                                              额(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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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1,380,035.49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
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8,355.8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                                                  -186,404.12


合计                                                          1,085,275.49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
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涉及金额(元)                                     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13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数量                         种类                        数量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5,757,269 人民币普通股                                  5,757,269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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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
                                                   1,023,439 人民币普通股                                        1,023,439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安顺证券投资基金                             968,600 人民币普通股                                       968,600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73,000 人民币普通股                                       873,000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
                                                       871,819 人民币普通股                                       871,819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
                                                       829,663 人民币普通股                                       829,663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华夏行业精选股票
                                                       778,992 人民币普通股                                       778,992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
                                                       767,500 人民币普通股                                       767,500
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华安宏利股票
                                                       759,900 人民币普通股                                       759,900
            型证券投资基金
恒泰证券-建行-恒泰先锋 1
                                                       689,276 人民币普通股                                       689,27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股东情况的说明                 无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常州德泽实业投
                        31,392,000                          25,113,600        56,505,600 首发承诺         2014-3-16
资有限公司
中国风险投资有
                         4,608,000         4,608,000                0                   0 首发承诺        2012-3-16
限公司
国信弘盛投资有
                         1,834,170                           1,467,336         3,301,506 首发承诺         2012-12-29
限公司
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转持三            865,830                             692,664          1,558,494 首发承诺         2012-12-29
户
深圳市华澳创业
投资企业(有限            500,000                             400,000           900,000 首发承诺          2012-12-29
合伙)
苏州华成创东方
创业投资企业              500,000                             400,000           900,000 首发承诺          2012-12-29
(有限合伙)
                                                                                           股权激励业绩承
股权激励股份                                                 2,439,000         2,439,000                  2013-4-20
                                                                                           诺
合计                    39,700,000         4,608,000        30,512,600        65,604,600 --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分析
       1)应收票据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100.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所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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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预付账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50.4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新开工项目较多导致相应采购预付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284.9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支付项目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4)长期股权投资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201.1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对参股子公司常州埃瑞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期
出资872,455.25元所致。
    5)在建工程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210.7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垃圾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投入持续增加所致。
    6)无形资产期末较年初增加395.9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常州维尔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BOT项目投入运
营,所建造的基础设施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9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末计提坏账准备较年初增加所致。
    8) 短期借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100.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到期归还银行借款2000万元所致。
    9) 应付票据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50.4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新开工项目较多采购业务增加,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的应付款项增加所致。
    10)预收账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60.98%,主要原因系项目按进度实施,项目预收款减少所致。
    11)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74.13%,要原因系报告期支付代收应付职工往来款所致。
(2)利润表项目变动分析
    1)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9.4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工程项目收入结算较上年同期呈现一定幅度增长,导
致本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较上年同期出现一定幅度增长。
    2)报告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46.7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9.44%,营业成本相
应增长所致。
    3)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9.46%,主要原因系公司结算的业务人员销售提成奖金及股权激励成本累计较上年
同期增加200万元。扣除上述因素影响,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12.81%,主要原因是公司进一步加大了市场开拓力度,在
北京、重庆成立驻外业务机构,从而相应增加了销售业务的办公、差旅等费用。
    4)报告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54.3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股权激励成本增加229万元,研发费用与上年同期相
比增加1039万元所致。
    5)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255.86%,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内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同时尚未使用完
毕的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所致。
    6)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444.4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龄较期初增加,公司按照坏账计提
政策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7)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5.5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贴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8)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1.4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增长25.04%所致。
(3)现金流量表分析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29.6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回部分应收账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报
告期内收到的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比上年同期增加75.5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新开工项目较多导致设备材料及分包工程采
购支付增加、人员增加导致职工支出和费用支出增加、营业收入增加导致各项税费支付增加,最终导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26.30%。
    3)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比上年同期增加54.7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垃圾渗滤液处理装备产
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投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4)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比上年同期减少96.45%,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收到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5)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比上年同期减少55.7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偿还银行借款及进行现金分红合计金额比上
年同期减少所致。




                                                                                                          4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12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3,356,033.18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9.44%,实现营业利润46,286,624.82元,较去年同
期增长30.2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0,143,365.6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92%。报告期内公司环保工程业务实现收入
17,173.13万元,环保设备业务实现收入5,214.55万元,运营服务业务实现收入901.54万元,三项业务收入均较去年同期实现
一定的增长,由于今年委托运营项目增加了珠海项目、六盘水等项目,运营收入同比去年实现了较大幅度增长,公司报告期
内总体生产经营情况平稳。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幅度略低于收入的增长,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渗滤液处理项目
的综合毛利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同时今年上半年公司在餐厨垃圾处理工艺及浓缩液处理工艺的研发投入较大,导致今年
上半年研发费用较去年增长较多,相应导致管理费用大幅度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持续开展。2012年第三季度,公司新增实用新型专利授权5项,新增发明
专利申请2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3项。

    2、未来发展的风险因素分析
    (1)宏观经济大环境所带来的风险:由于目前国家环境保护设施(特别是公司所从事的固废处理领域的垃圾渗滤液处
理、有机垃圾处理等环保治理设施)的投资、运营支出大多通过各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和拨付,在目前各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受
限,地方财政资金普遍吃紧的情况下,公司目前所从事的渗滤液处理工程乃至未来将要拓展的有机垃圾处理等环保工程的资
金来源落实和拨付上可能将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这可能将导致公司相关的市场需求释放进度放缓,以及未来公司在开展相
关工程建设时,项目业主给予公司的付款条件和实际付款进度将较以前年度变差,从而对公司未来业务规模持续扩张和工程
回款带来一定风险。
    为规避上述风险,公司未来将充分利用公司上市后所具备的充足的资本优势和通畅的融资渠道,积极与各地方政府探讨
尝试BOT或BT工程建设模式,以促使相关的市场需求尽快释放,同时进一步提高同行业间的竞争门槛,以期顺利实现公司业
务规模的持续扩张。
    (2)公司商业模式风险: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为工程建设模式,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为工程建设收入和工程建设完
成后的委托运营收入。而公司与同一客户的合作一般都是一次性,即同一客户对于工程建设的需求为一次性的,这就意味着
公司需要不断去开发新客户,不断参加公开招标以获得新的工程建设项目,以保证公司营业收入的稳定增长。因此,公司特
殊的业务模式所存在的不确定性是公司在未来所面临的主要风险。
    为更好地规避业务模式所带来的风险,公司也在积极寻找解决途径。一方面,公司持续巩固公司在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
的市场地位,积极推广与拓展BOT工程建设模式,为公司增加固定的运营收入,以提高运营收入在营业收入中所占的比例,
保证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的持续性与稳定性。另一方面,公司也在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积极拓展新业务,实现向固废处理业
务领域的产业链延伸。这一举措在为公司开拓更大市场规模,实现营业收入增长,规避业务模式风险的同时,也符合公司整
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与业务持续扩张。
    (3)毛利率下降风险
    我国垃圾渗滤液项目处理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日渐成熟,越来越多的企业都试图进入垃圾渗滤液处理领域,随之市场
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因此,未来公司垃圾渗滤液处理建设工程的毛利率将存在一定幅度下降的风险。
    为规避公司存在的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公司一方面将大力拓展和储备固废处理领域的新兴业务,力求通过拓展高毛利的
新兴业务以对冲垃圾渗滤液处理建设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另一方面,公司将积极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对公司经营过
程中的各项成本和费用进行严格控制,同时提升公司的整体运营效率,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4)人才流失和短缺的风险
    作为环保行业中的一家新兴高科技企业,公司的部分核心技术和工程运营经验都分段掌握在公司的关键核心技术人员、
工程实施人员、调试运营人员手中,上述关键核心员工一旦流失,将对公司的整体经营和快速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另
外,根据公司发展扩张的需求,需要招募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投资和管理人才,如上述所需的人才不能及时招募到位,会
影响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和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因此,公司存在现有核心人才流失和未来快速扩张中形成的人才短缺
的风险。
为规避可能存在的核心人才流失和短缺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借助创业板上市的有利契机,借助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优势,大
力吸引和招聘各类技术、投资、管理人才,建立起行业内富有吸引力的薪酬体系,同时为公司员工提供更多施展才华的机会
和舞台,并逐步实施对公司核心员工的长效激励机制,实施核心员工的股权激励计划,为公司未来几年的持续快速成长,提
供人力资源保障。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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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 A 股
                                                    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
                                     控股股东常州   内,不转让或者
                                                                   2010 年 10 月 30
                                     德泽实业投资   委托他人管理                    三十六个月    严格履行
                                                                   日
                                     有限公司       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股
                                                    份。
                                                    避免同业竞争
                                                    承诺函公司控
                                                    股股东常州德
                                                    泽实业投资有
                                                    限公司及实际
                                                    控制人李月中
                                                    先生承诺:截止
                                                    本承诺函签署
                                                    之日,除维尔利
                                                    以外,本公司未
                                                    再控制其他任
                                                    何企业;本公司
发行时所作承诺                                      /本人没有以任
                                                    何形式从事与
                                                    维尔利的主营
                                                    业务构成或可
                                                    能构成直接或
                                     控股股东常州 间接竞争关系
                                     德泽实业投资 的业务或活动。
                                                                    2011 年 02 月 17
                                     有限公司、实际 维尔利公开发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日
                                     控制人李月中 行人民币普通
                                     先生           股股票并在境
                                                    内证券交易所
                                                    上市后,在本公
                                                    司/本人作为维
                                                    尔利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期
                                                    间,本公司/本人
                                                    将不从事并将
                                                    促使本公司/本
                                                    人所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从事
                                                    任何与维尔利
                                                    的主营业务构
                                                    成或可能构成
                                                    直接或间接同
                                                    业竞争的业务
                                                    或活动。如因本
                                                    公司/本人违反



                                                                                                               6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本承诺函而导
                                                      致维尔利遭受
                                                      损失,本公司/
                                                      本人将向维尔
                                                      利全额赔偿。
                                                     主动向发行人
                                                     申报所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
                                                     份及其变动情
                                                     况,在其各自担
                                      间接持有公司
                                                     任发行人董事、
                                      股份的 8 名董
                                                     监事、高级管理
                                      事、监事和高级
                                                     人员期间,每年
                                      管理人员(李月
                                                     转让的发行人 2011 年 02 月 17
                                      中、浦燕新、蒋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股份数不超过 日
                                      国良、周丽烨、
                                                     其直接或间接
                                      朱卫兵、常进
                                                     持有的发行人
                                      勇、黄兴刚和宗
                                                     股份总数的百
                                      韬)
                                                     分之二十五;在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任何股份。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否 □ 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作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
解决方式
承诺的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上述各方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2,479.55
                                                                  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7.05
                                          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
                                          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906.2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本报告期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目                     本报告期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资总额            累计投入                   实现的效
      资金投向     (含部分                    投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1)             金额(2)                      益
                     变更)                                        (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3 年
垃圾渗滤液处理装备
                   否            12,837     12,837   304.98 5,304.11    41.32% 06 月 30         0 不适用   否
产业化项目
                                                                               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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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 年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3,747    3,747   112.07       569.1     15.19% 06 月 30       0 不适用   否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6,584   16,584   417.05 5,873.21 -             -               -         -
超募资金投向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2012 年
常州维尔利环境服务 否             5,033    5,033                5,033      100% 12 月 31        0 不适用   否
有限公司                                                                        日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3,000    3,000                3,000      1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18,000   18,000               18,000      1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6,033   26,033               26,033 -          -               -         -
合计                 -           42,617   42,617   417.05 31,906.21 -            -               -         -
                   根据垃圾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公司决定在原规划建设用地基础上增加募投项目建设用地,即在原募投项目规划用地 30 亩的基础上
                   增加 28.27 亩作为募投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庆阳路以南(紧接原规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划用地北面)。由于新增建设用地为工业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需得到政府部门的审批许可,直至今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年 5 月 23 日该宗地块的政府审批流程结束并最终确认公司已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为此,公司募投
(分具体项目)
                   项目原计划完工时间将相应延长。垃圾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完工时
                   间延后一年。新增募投项目建设用地和延长工期的议案经 2012 年 5 月 30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审议,2012 年 6 月 17 日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本公司 2011 年 5 月 10 日第一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为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满足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需要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人民币 8,000 万元分
                     别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经本公司 2011 年 6 月 14 日第一届第十四次董事会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决议,为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以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5,033 万元投
及使用进展情况       资设立常州维尔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3、经本公司 2012 年 5 月 1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以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
                     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上市募集超募资金总额 5.59 亿元,截止 2012 年 9 月 30 日,尚未使
                     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 2.99 亿元,公司正在围绕发展战略,积极开展项目调研和论证,争取尽快制定
                     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垃圾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两个募投项目原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常州新北区
                   薛家镇工业园内,厂区总面积约 30 亩,公司决定增加 28.27 亩作为募投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新增建
                   设用地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庆阳路以南(紧接原规划用地北面)。
                   □ 适用 √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公司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的为“垃圾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目”。公司自 2010 年 3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月开始已使用自筹资金对本项目进行了部分先期投入,截止 2011 年 3 月 31 日,该项目自筹资金投
                   入金额为 2912.98 万元。经 2011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用募
                   集资金置换了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共 2912.98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 适用 √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 适用 √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剩余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正在论证、计划当中,资金已专户存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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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情况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事项的通知》及江苏证监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公司对《公司章
程》中有关现金分红的条款进行了修订,于 2012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2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公告已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修订后的现金分
红及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周期内股东回报规划,并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监事
会监督执行;      2 、明确规定了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 15%,并规定
了公司可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红方案在经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审议后两个月内完成实施;       3、明确规定了未分配利润应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主要用于补充经营性流动资金、
固定资产投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BOT、BT 工程项目投资;        4、详细规定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由董事会
向股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
策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并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确保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其应尽职
责和作用,并积极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相关股东大会,为广大中小股东提供了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
机会,充分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明确规范了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公司如出现年度经营微
利(微利是指年度每股税后收益低于 0.05 元人民币)情形或公司如有重大投资计划等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
目除外),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重大投资计划等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
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且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合
法合规,清晰透明。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
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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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法定代表人:李月中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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