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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尔利: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一)2018-11-20  

						    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18-094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部分全资子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的资产池业务,根据资产

    池业务的内容,公司未来存在为参与资产池业务的全资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

    保的情形,担保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即公司拟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提供金额不超

    过 1.5 亿元的担保。

        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本次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业务性质     法定代表   公司持有

                                                                   人         其股权比
                             (万元)
                                                                              例


1      沈阳维尔   辽宁沈阳   3,639.0145   2017 年 9   BOT 项 目    黄兴刚     100%

       利环境服                                       建设和运
    务有限公                           月           营

    司


2   常州维尔   江苏常州   20,000       2013 年 7    BOT 项 目   黄兴刚   100%

    利餐厨废                           月           建设和运

    弃物处理                                        营

    有限公司


3   海南维尔   海南三亚   2,307        2013 年 8    BOT 项 目   李月中   100%

    利环境服                           月           建设和运

    务有限公                                        营

    司


4   桐庐横村   浙江桐庐   8,000        2015 年 9    BOT 项 目   蒋国良   100%

    镇污水处                           月           建设和运

    理有限公                                        营

    司


5   江苏维尔   江苏常州   20,000       2016 年 4    工程承包    浦燕新   100%

    利环保科                           月           和设备销

    技有限公                                        售

    司


6   杭州能源   浙江杭州   1,777.7778   1992 年 6    沼气工程    寿亦丰   100%

    环境工程                           月           设计建设

    有限公司                                        总承包及

                                                    成套设备

                                                    制造销售


7   常州金源   江苏常州   3,969        1997 年 12   设备的制    常燕青   100%

    机械设备                           月           造、加工
                 有限公司                                                              与销售


                   2、财务数据

                   2.1 上述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详见下表

                                                                                                                            单位: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 月-12 月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
                    6,139,644,965.50      2,396,747,694.56      3,742,897,270.94    595,310,305.60       99,224,997.25        92,998,521.71
技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维尔利环境服
                     33,926,971.05          4,952,171.35         28,974,799.70            -                -25,200.30          -25,200.30
务有限公司

杭州能源环境工程
                     452,632,248.87        227,594,798.77        225,037,450.10     196,930,301.96       37,646,676.14        32,990,274.16
有限公司

常州维尔利餐厨废
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350,532,152.42        222,029,304.19        128,502,848.23     64,023,356.10        -1,266,112.45        -1,266,112.45


海南维尔利环境服
                     45,896,407.78         19,901,969.59         25,994,438.19       8,273,190.89         2,114,236.46        2,114,236.46
务有限公司

常州金源机械设备
                     164,622,601.94        106,001,759.63        58,620,842.31      103,107,395.73       -2,353,183.74        -2,353,183.74
有限公司

桐庐横村镇污水处
                     84,902,163.69           352,002.99          84,550,160.70       6,470,692.16         2,492,729.08        2,492,729.08
理有限公司 -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
                     326,946,398.77        125,089,985.78        201,856,412.99     113,466,399.57        1,087,639.51         795,640.70
技有限公司

                   2.2 上述公司 2018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详见下表
                                                                                                                            单位:元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 月-9 月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沈阳维尔利环境服
                     29,362,575.24            657,479.29            28,705,095.95              -              -269,703.75       -269,703.75
务有限公司

杭州能源环境工程
                     542,227,416.23         290,868,834.90         251,358,581.33      221,790,885.83       29,283,219.46        26,321,131.23
有限公司

常州维尔利餐厨废
                     510,349,793.18         356,058,128.83         154,291,664.35       76,409,277.86       1,588,816.12        1,588,816.12
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海南维尔利环境服
                     44,899,905.41           16,840,236.31          28,059,669.10       6,993,207.05         2,267,114.56        2,065,230.91
务有限公司

常州金源机械设备
                     186,798,389.06         128,402,295.39          58,396,093.67       98,724,236.18         -224,748.64         -224,748.64
有限公司

桐庐横村镇污水处
                     108,859,423.17          23,503,031.20          85,356,391.97       4,899,633.63          806,231.27          806,231.27
理有限公司 -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
                     364,681,360.06   164,172,975.54   200,508,384.52   89,537,836.15   -1,909,918.53   -1,348,028.47
技有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拟与浙商银行开展的资产池业务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即公司为参
             与资产池业务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上述业务的开展自公司
             董事会审批之日起有效,具体业务以公司与浙商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
             为准。同时,拟申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业
             务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四、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的担保。
                   上述业务中,公司提供担保的业务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上述被
             担保人均有控制权,本次担保将有利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有
             助于其经营的持续稳定。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对其提
             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议,我们认为上述担保有助于解决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资
             金需求,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全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项担
             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3、中介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有助于解决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且公司对全资子公司
             均具有控制权,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对其提供担保不
             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经维尔利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上述担保行为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保荐机构对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 85,210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底经审计净
资产的 23.61%,实际担保额度 34,985 万元, 占公司 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9.69%,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100,210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7.76%。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无违规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其他
    本次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
公告。

    七、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

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