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利: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18-11-20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利”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对维尔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
调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
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总
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
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
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
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上述项目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时,将择机买入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
供保本承诺、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
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项目正常实施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取得良好
的投资回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
股东利益。
四、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
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公司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上述事项。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
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的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劳旭明 严强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