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科斯伍德: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雪华)2019-04-26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
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2018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
性作用。现就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8年公司共计召开3次股东大会,9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9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会议

  俞雪华    独立董事       9          9        0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3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会议

  俞雪华    独立董事       3          3        0           0         否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会议的情况。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
序,合法有效,故对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8 年 1 月 18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独立董
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增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21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上,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法国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独立意见;
    3、2018 年 4 月 2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6)独立董事关于选举马良铭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4、2018 年 4 月 11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上,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郭全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在法国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的独立意见。
    5、2018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独立董
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法国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独立意见。
    6、2018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独立董
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7、2018 年 9 月 14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上,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教育产业并购基金的独立意见。
    8、2018 年 10 月 8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独立董
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结束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参与董事
会决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
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与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审计工作进
行安排和讨论,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
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管人员积极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
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深
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及时
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
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
投资者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尤其注重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
的学习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
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
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治理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
诚信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
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
                                                              俞雪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