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伍德: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12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最新修订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相关监管问答,对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方
案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限售期安排等事宜进行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本次交易的顺利推进,对吸引投资
者参与配套融资具有积极意义,调整后的交易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调整公司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中胜:
徐星美:
袁文雄: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