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伍德: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3-12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斯伍德”或“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拟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在了解相关信息
的基础上,对公司本次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拟根据最新修订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上 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相关监管问答,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募
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限售期安排进行调整。本次交易方案调
整事宜将进一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中胜:
徐星美:
袁文雄: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