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伍德: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0-04-28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
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马良铭、明旻、董兵、马良彩、
方锐铭、徐颖、北京益优科技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翊占信息科技中心(普通合伙)、田珊
珊、齐勇、新余智百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孙少文持有的陕西龙门教育
科技有限公司 50.17%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情况,标的资产已完成股权过户及相关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新增注册资
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0363
号)。截至 2020 年 3 月 9 日止,上市公司已收到马良铭等 5 名自然人以其持有的
标的资产出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 32,251,193 元。公司总股本因
此发生变更,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42,550,000 元变更为 274,801,193 元。根据《公
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需按照上述内容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关调整。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255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4,801,193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4,255万股,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74,801,193股,均为
为普通股。 普通股。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