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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斯伍德: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8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以及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
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0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0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没
有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0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周中胜:




徐星美:




袁文雄: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