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德教育: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27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等文件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作为苏州科德
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经审查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本次受
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
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能力,未发现有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吴贤良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张峰先生、肖学
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刘全先生担
任公司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中胜:
徐星美:
徐宏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