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德教育: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6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苏州科德教育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我们对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
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
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星美:
徐宏斌:
施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