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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士科技: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03-16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
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
康、稳定的发展,公司经营取得了较好的业绩。现将董事会 2018 年主要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2018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
    (一)制定 2018 年度公司经营计划
    2018 年度,董事会认真分析了公司所面临的行业竞争状况和公司发展阶段,
科学地制定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并积极督促管理层落实,严格检查执行情况。
各位董事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合理
建议,切实增强了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能力,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有效
带动了公司业绩增长。
    (二)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7 次董事会,6 次监事会,董事会
各专业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所有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在年度股东
大会上向与会股东汇报了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并听取总经理年度工作报
告,制定和审议了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执行历次股东大会
决议。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内控健全,法人治理水平不断完善。
    (三)加强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
    2018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推动信息披露
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完善了信息披露机制,保证信息披露质量,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公司通过定期提醒,
持续增强相关人员保密意识,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1
记,确保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事件或内幕交易行为。
    (四)完成部分董事补选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王英先生由于个人原因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请求辞去董
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及时召开董事会和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的补选工作,保证了董事会成
员完整和正常有效运作。
    (五)投资者保护工作
    公司董事会重视投资者权益的保护,通过真实、有效的沟通,引导投资者形
成价值投资理念。为切实保障投资者服务渠道畅通,公司安排了专职人员负责接
听投资者热线电话、回复互动平台提问,相关工作人员向投资者耐心解析公告信
息,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面对2018年二级市场表现不佳的状况,公司
推出了回购方案和员工持股方案,对于稳定公司股价、增强投资者信心起到了一
定的作用。


       二、2018 年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公
司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董事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未提出异议。历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两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
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监督和核查职责,认真听
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对审计机构


                                    2
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议。2018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
全体委员在任职期间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
专项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预案、会计政策变更和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等相关事项。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对董事补选人员的背景资料进行审
查,并出具审核意见,及时完成了董事的补选工作。2018 年,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审议增补董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2018
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3 次会议,全体委员在任职期间均亲自出席
了会议,审议了董监高薪酬,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和回购注销部分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和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各成员通过出席董事会积极
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
出了个人专业意见。
    5、信息披露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历次业
绩预告,保证了公司业绩预告的准确性,未出现需要业绩修正的情况。


    三、2018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
履行独立董事职,独立董事张汉斌先生、马敬仁先生和刘泽华先生在各自任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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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间内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过异议。
独立董事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供了有价值的指
导意见,有效推动公司规范化治理,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1、董事会将继续做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工作,并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
议,制定 2019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计划和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经营中的
重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2、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
实、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增强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
    3、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
度,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全体董事将加强学习
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更加科学高效的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
理中的核心作用。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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