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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士科技: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曾斌)2023-04-01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曾斌,作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
组织召开 4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
的情况。本人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
严格审议和表决各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 2022 年度
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2 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认真听
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
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的规定,对 2022 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就如
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关
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就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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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3)
关于 2021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4)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6)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三)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就如
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股份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3)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份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4)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2022 年任职期间,本人召集并主持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二)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
况,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个人专业意见。2022 年本人任
职期间,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
设数字化焊机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会议,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
对于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公司内部治理等方面的汇报说明,并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
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
化建议,诚信、勤勉、审慎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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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独立性,监督公司的经营
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的履行各项职责,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核
相关议案,监督公司对董事会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
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努力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
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
规及相关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认
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强化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
规范发展。


    七、其他工作情况
    2022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22 年度述职报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2022 年度忠
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本人对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配
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曾斌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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