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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士科技: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蔡敬侠)2023-04-01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蔡敬侠,作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了 5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
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相关会议资料,积极参
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推
动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 2022 年度公司召
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
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2 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认真
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人对 2022 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
下独立意见:
    (一)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就
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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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就如
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关
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三)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就如
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3)
关于 2021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4)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6)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四)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就如
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股份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3)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份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4)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规定,对公司内控制度及财务会计政策进行监督检查。2022 年度,本人
召集并主持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续聘审计机构等相关事项。根
据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
和指导,同时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并对审
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
能。
    (二)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开展工作。2022 年度,本人参加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不存在应出席而未出席会议的情形,会议审议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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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贴、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份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和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三)本人作为信息披露委员会委员,2022 年度公司未组织召开信息披露
委员会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并与公司管理人员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探讨,
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利用参加公司年审沟通会的机会,与审计
机构进行多次有效沟通,并认真听取公司年审工作的阶段性汇报;通过电话、
微信等通讯工具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关注传媒和网络对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
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始终勤勉尽职的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
审阅每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股东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和
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
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履职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意见和建议,关注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保护能力。公司也积极通过邮件、微信等渠道,为全体董监高提供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等资本市场案例,加强了全体董监高的日常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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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工作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22 年度述职报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2022 年度忠
实勤勉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建
议。2023 年本人将继续发挥独立董事决策和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做出贡献。本人对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
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蔡敬侠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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