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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士科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04-01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
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董事会 2022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2022 年度,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全球经济受挫的不利影响,公司攻
坚克难,坚定不移地按照既定目标前行,在所有客户、经销商和供应商的支持下,
全体员工的拼搏下,公司经受住了全球市场的考验,整体业务经营保持平稳有序
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232,096,018.40 元,较上年下降 1.38%;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6,341,147.69 元,较上年下降 12.04%。截至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2,749,228,467.50 元,较上年下降 1.40%;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87,816,215.56 元,较上年下降 7.43%。


    二、2022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
    (一)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加强关键人员培训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要求,及时高效地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各项工作顺利衔接,保证了
董事会的正常有效运作。换届完成后,公司积极组织董监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
关键人员对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方面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不断增进规
范运作和自律意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二)注重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内幕信息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1
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各类信息,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连续第 10 年在深交所上市公司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考评中获评最高等级
A 级。公司通过定期提醒,持续增强相关人员保密合规意识,严控内幕信息知情
人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事件或
内幕交易行为。
    (三)实施股权激励,激发员工活力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二个归
属期股份归属工作。同时,公司在报告期内实施完成股份回购方案,回购股份后
续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以实际行动去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有利于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凝聚力和向心力,保持核心骨干和关键业务人员队伍
稳定。
    (四)重视股东投资回报,实现经营成果共享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
章程》及公司《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制订并完成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通过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践行公司对股东的回报责任,
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
    公司董事会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和投资者的权益保护,通过股东大会、
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投资者热线、专用邮箱、深交所“互动易”平台
等多种途径,保持与投资者的良好互动,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帮助
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问题,维护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三、2022 年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

                                   2
全体董事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历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详见
巨潮资讯网。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
召集,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
议。
    (三)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五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信息披露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履行各自职责。
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
议,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数字化焊机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
议,审议了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和续聘审计机构等相关议案。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
议,审议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
出席会议,审议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
份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和作
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信息披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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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信息披露委员会会议。


    四、2022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
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蔡敬侠女士、邱大梁
先生和曾斌先生在各自任职期间内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 专门委
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董
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过异议。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五、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1、董事会将继续做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工作,高效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并制定 2023 年度公司经营计划和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问
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2、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
实、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增强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
    3、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
度,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全体董事将加强学习
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更加科学高效的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
理中的核心作用。
    4、继续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联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坚定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提升公司信息透明度,树立公司良好的
资本市场形象。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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