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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士科技: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邱大梁)2023-04-01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邱大梁,作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
组织召开了 4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
议的情况。本人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
通,严格审议和表决各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 2022
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2 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认真听
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任职期间内,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人对 2022 年度
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就如
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关
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就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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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3)
关于 2021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4)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6)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三)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就如
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股份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3)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份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4)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应尽的职责。
2022 年任职期间,本人召集并主持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授予价格、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和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规定,对公司内控制度及财务会计政策进行监督检查。2022 年本人任职期
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审议了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续聘审计机构等相关事
项。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三)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2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提名委员会
共召开了 1 次会议,审议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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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
的战略规划、内部制度建设及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并在
会上积极参与相关议案的讨论,分享管理方面的心得体会,利用自身专业知识
为公司提供合理化建议。本人还通过电话、微信、面谈等方式,积极保持与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和运营现状,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主要媒体上有关公司的报道,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认真监督核查董
事和高管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
理化的建议,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
章制度,积极参加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2022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22 年度述职报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2022 年度忠
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3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
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于公司董事会、
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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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邱大梁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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