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药业: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14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8-094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
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
间为 2018 年 9 月 13 日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4:45 在重庆市渝北区黄杨路 2 号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汪天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股份 523,253,4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9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 11
人,代表股份数 523,253,4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3.98%;通过网络投票的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数 0 股。出席本次会议的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1 人,代表股份数 39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全
部议案,决议如下: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一)、《关于将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配套募集资金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3,253,480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9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黄勇、黄夕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