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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安药业: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李群英)2019-03-29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李群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
在 2018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现就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
况汇报如下:

一、2018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亲自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通过通讯及现
场参加方式参加了全部会议,列席了 5 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2018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
对票及弃权票。

二、2018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任期内本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重要事项认真审核并
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在 2018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
对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公司 2018 年
度审计机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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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核销资产事项、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等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二)、在 2018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本人
对公司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 2018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本
人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将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为子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在 2018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本
人对公司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在 2018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本
人对公司 2018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将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配套募集资金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子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六)、在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本
人对公司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在 2018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本
人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
董事候选人、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股东豁免履行部分承诺
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8 年度任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切实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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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2018 年度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同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公司及重要子公司多次进行现场调
查,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并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2018 年度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
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认真审议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客观、公
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保护投资
者相关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的发生;
     (二)、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群英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