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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安药业: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8-28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7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
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8 日(星期三)

    (七)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 2021 年 9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
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杨路 2 号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一)、审议《关于签署<股权回购协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与议案内容相关的《关于签署<股权回购协议>的公告》与本次股东
大会的通知同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请广大投资者登陆相关网
站查阅。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 案 名 称
                                                        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签署<股权回购协议>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
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
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
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21 年 9 月 13 日 17:00 前送
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来信请寄:重庆市渝北区黄杨路 2 号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40112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7:0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杨路 2 号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五)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联系人:汤    沁    陶亚东

       联系电话:023-61213003       传     真:023-68573999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餐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
    本通知请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五、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94
    2、投票简称:福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安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
 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的指示如
 下: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同意”
 “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签署<股权回购协议>的议案》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