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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荣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1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 年 4 月 24 日,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
策进行变更。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该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会计政策变更一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
了修订。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
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发布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财会(2017)
30 号)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二
    2017 年 3 月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本集团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列报项目进行了修订: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
应收账款”; “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固定资产清
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应付票据”
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
入“其他应付款”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
    (2)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
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
息收入”项目。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本集团在编制 2018 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该文件,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
本集团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新财务报表格式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对公司总资产、
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
    新金融工具变更的内容: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
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
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公司将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
重述 2018 年可比数据,本次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
指标。
    三、审议程序
    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发
表审核意见。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加直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
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