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股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5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工作报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
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有关工作,全体监事
出席了所有监事会会议并列席了所有的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运作进行
有效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监事会工作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 年监事会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4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1月29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2、《关于印刷产业并购基金支付基金管理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收购天津长荣健豪云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2、《关于天津长荣健豪云印刷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及变更公司名称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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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签订物业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北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6、《关于为天津长荣健豪云印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18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7年度报告》及《2017年度报告摘要》
3、《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7年度审计报告》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2017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10、《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天津长荣控股有限公司增
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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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4、《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天津艺俪源云印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
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代建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使用已规划募集资金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六)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海河基金份额转让的议案》
(七)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2、《关于签订海河基金合伙权益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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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九)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3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海河基金合伙权益转让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十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十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十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收购桂冠包装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四)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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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事
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
表如下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积极参加监事会、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18
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
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内
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
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2018年度内无重大诉讼事项发生。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
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
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审核意见
1、2018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的“智能化印刷设备生产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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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使用募集资金 6,000 万元与鹿林
光电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林光电”)共同投资设立
合资公司“天津长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引进光学膜(本项目主要是指液晶显示屏的重要原材料“偏光片”,
或称“偏光板”)生产装备并实现相关生产线的部分国产化目标,同
时对光学膜装备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及提供日常维护服务。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有利于公司立
足装备,借助合作方先进技术和经验,积极拓展新的业务领域,有利
于培育新盈利单元,提高抗风险能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
2、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监事
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具体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对有关情
况进行对外披露,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
3、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使用不超过 12 亿
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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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利益最大化。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此举能够提高
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
4、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天津长荣控股有限公司增资
的议案》,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长荣控
股有限公司增资 4 亿元人民币,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增
加资本公积 2 亿元人民币。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天津长荣控股有限公司增资,符合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符
合公司和股东的长期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
5、2018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使用已规划募集资金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使用已规划募集资金部分闲置资金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
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监事会认为:该议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出的,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该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
6、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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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况,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7、2018 年 11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
前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可进一步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审核意见
1、2018 年 3 月 27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收购天津长荣健豪云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
司收购健豪印刷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长荣健豪云印刷科技
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天津长荣云印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荣云印刷”)49%的股权,交易价格为 1,862 万元人民币。本次
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长荣云印刷 100%的股权。经认真审核,
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天津长荣健豪云印刷科技有限公司 49%的股权,
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行为,该议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2、2018 年 6 月 19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海河基金份额转让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转让所持有
的天津天创海河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份
额,有助于公司优化资金和投资规划,降低投资风险。该事项审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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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有效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该议案。
有关转让协议尚待最终确认后另行审议。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 日召
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订海河基金合
伙权益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转让所
持有的天津天创海河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
份额,有助于公司优化资金和投资规划,该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允,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程序有效合规,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该议案。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海河基金合
伙权益转让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天津天创海
河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份额转让给天津
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转让所持有的天津天
创海河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份额,有助
于公司优化资金和投资规划。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政策
规定,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18年8月2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购买天津桂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桂冠包装”)名下两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
所有权,交易金额6,927.54万元。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购买土地使
用权及房屋符合公司发展现状,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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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2018年12月12日,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收购桂冠包装全部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公司为简化资产转让手续,提高管理效率,决定终止
执行与桂冠包装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与天津名轩置业有限公司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桂冠包装全部股权,交易价格为6,927.54
万元。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收购天津桂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00%
股权符合公司发展现状,有利于简化交易程序,缓解生产用地紧张问
题。此项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该议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4、2018年11月30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
司天津荣彩 3D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彩 3D”)55%的股权转
让给虎彩印艺股份有限公司,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对价为
2,776万元人民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转让控股子公司天津荣彩
3D 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定价原则符合相关
政策规定,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5、2018年12月2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
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与世麟有限公司、鸿华视像(天津)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华视像”)签订《增资协议》,以自有资金1,509
万元人民币向鸿华视像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鸿华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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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51%的股权。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鸿华视像(天津)科技有限
公司增资,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在细分领域的竞
争力,定价公平公正,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
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除上述事项,公司未发生其他收购、出售重大资产情形,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
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遵守
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的规定,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形。
(六)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的审核意见
1、2018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北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天津北瀛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天津分行申请6,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发放固定资产
贷款,贷款期限5年。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监事
会认为:本次为天津北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
可控,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
了有关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
2、2018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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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荣华鑫因生产经营需要,继续向浦发银行申请3.5亿元人民币综合
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对该授
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监事会认为:本次为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有利于长荣华鑫经
营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有关程序,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
3、2018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为天津长荣健豪云印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长
荣云印刷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
行申请1,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公司对上
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天津长荣健豪云印刷
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切实可行、风险可控,有利于云印刷板块的战
略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有关程序,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
4、2018年8月2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长荣华鑫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光大银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
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对该
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监事会认为:本次为长荣华鑫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切实可行、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
战略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有关程序,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工作报告
5、2018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减少
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使用率,公司及子公司天津长荣震德机
械有限公司、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及天津长荣控股有限公司
与浙商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资产池业务。根据该业务内容,
公司与上述子公司存在互保关系,担保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监事会
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
用效率和收益,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新的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
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
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
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有
效地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并
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
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八)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审核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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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规范信息传递
流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
息在二级市场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2018 年年度报告摘
要》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
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2019 年工作的整体思路:完善监督职
责,以提高监督水平为核心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强化日常监督,采取
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决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及重大异常变
化的情况;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不断优化、经营管理不断规范;按照监
管部门对上市公司治理提出的新要求,推动公司对各项法人治理制度
进行完善,实现公司整体又好又快地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
作: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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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运行;
2、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监事会将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重点关注公司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
和有效运行,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从严把关,确
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
4、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加强调研和培训,推进自身建设,开展
调查研究;跟踪监管部门的新要求,加强学习和培训,持续推进监事
会的自身建设。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