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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荣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04-2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天津
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股份”或“公司”;长荣股份曾用
名: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长荣股份此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48 号)核准,截至 2017 年 3 月 27 日,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6,159,25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1,429,998.5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人民币 35,405,568.5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56,024,429.95 元。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 XYZH/2017TJA2001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
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97,034,644.49 元,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2018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泰联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
见》。

    二、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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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投资目的: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2、投资额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单个理财
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
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5、其他说明: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投资风险

    (1)保本期限的风险:保本理财产品需要本金一定期限的保证,在保本到
期日一般可以收回本金,但若在市场条件较差的情况下提前赎回,则会存在本金
损失的风险。

    (2)不保盈利的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保本只针对本金,并不保证盈利
或最低收益,因此其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宏观经济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
种,但也会受到宏观经济市场波动对利率、汇率等因素带来的一定影响。

    (4)其他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实际操作风险等。

    2、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公司将明确审批授权权限,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负责办理上
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均需单独向公司申请,获得审批
通过后方可实施。

    (2)公司将审慎选择合作机构,严格遵照投资范围,选择相应的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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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杜绝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挪用或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3)公司内部将实施严格的审查和核准程序,加强后续管理,由财务部相
关人员及时跟踪管理理财产品投资进展情况,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
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向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内部审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理财产品
的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每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与检查,必要情况下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
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6)公司将加强对操作人员理财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避免因人为主观
操作原因而导致的风险或损失。公司将坚持审慎投资、规范运作的原则对投资的
资金进行管理,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
目顺利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对资金
周转的需要。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收益。

    五、履行的必要程序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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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
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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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吴学孔                  季李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19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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