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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荣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20  

                        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莉女士召集,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莉女士
主持,以邮寄和传真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与
表决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持股 76.67%的控股子公司长荣华鑫,
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管理及业
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长荣华鑫资信良好,经营状况正常,经查阅长荣华鑫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报表
及其项目情况,各项目运营正常,其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同时长荣华鑫与公司
签订了《反担保合同》,此次提供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
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荣控股为控股子公司长荣华鑫向天津银行申
请的 20,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担保
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1
    此项议案以 7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长荣震德,为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资金
需要。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长荣震德资信良好,经营状况正常,经查阅长荣震德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报表
及其项目情况,各项目运营正常,其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此次提供担保行为的
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长荣震德向兴业银行申请的 1,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担保
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此项议案以 7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董事会认真审议,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祁怀锦先生认为
聘用原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会计信息一致性、有利于维护会计信息准确性、
有利于改善公司内控、有利于降低公司风险,故不同意本次新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三分之二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独
立董事祁怀锦先生对此议案发表了否定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了该事项,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此项议案以 6 票赞同,1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经董事会认真审议,同意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常州市长荣海目星
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公司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本次交易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控股子公
司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此项议案以 7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有关股东
大会的通知具体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83)。
    此项议案以 7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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