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函2022-04-28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事前认可函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认真听取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说明,审阅了相关资料,
并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的执业资格,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
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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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事前认可函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天津名
轩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许文才(签字)
杨金国(签字)
苑泽明(签字)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0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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