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2022-04-28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事前认可函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日
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认真听取了关于公司与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名
轩投资”)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审阅了相关资料,现就该事项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已经获得了公司提交的有关公司与名轩投资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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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事前认可函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天津名
轩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许文才(签字)
杨金国(签字)
苑泽明(签字)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0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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