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2022-04-29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股份”、“上市公司”或“公
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长荣股份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中涉及部分外币业务,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
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
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2 年度拟开展金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具有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开展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期权、货币掉期(货币互换)、
货币利率互换及外汇组合产品等,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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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
易,风险等级较低。上述外汇衍生品产品必须以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
买,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四)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
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04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
过 5,000 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04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为降低国际
业务的外汇风险,使用自有资金在规定期限内开展金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的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投资风险分析
外汇衍生品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但是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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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属于内控风险较高的业务,
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
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
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将严格遵循《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交易对手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
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
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
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审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
行监督检查。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中涉及部分外币业务,业务涉及的主要外币币种
为美元。受国际政治和经济等的不确定性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使用部
分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
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相关业务的操作原则、审
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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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出了明确规定,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提供了依据及保障,相关业务的开展
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
日常经营需求为基础的,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
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锁定汇兑成本;公
司内部建立了相应的监控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不以投机为目的,
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亦发表了同意意
见。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保荐机构对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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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吴学孔 季李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22 年 0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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