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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荣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4-29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
构,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就长
荣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品种

    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
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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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授权董事
长及其授权人员负责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04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
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04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
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三、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保本期限的风险:保本理财产品需要本金一定期限的保证,在保本到期
日一般可以收回本金,但若在市场条件较差的情况下提前赎回,则会存在本金损
失的风险。

    2、不保盈利的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保本只针对本金,并不保证盈利或
最低收益,因此其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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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宏观经济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
但也会受到宏观经济市场波动对利率、汇率等因素带来的一定影响。

    4、其他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实际操作风险等。

(二)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公司将明确审批授权权限,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负责办理上述
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均需单独向公司申请,获得审批通
过后方可实施。

    2、公司将审慎选择合作机构,严格遵照投资范围,选择相应的理财产品类
型,杜绝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挪用或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3、公司内部将实施严格的审查和核准程序,加强后续管理,由财务部相关
人员及时跟踪管理理财产品投资进展情况,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
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措施并向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内部审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理财产品的
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每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情况进
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
检查,必要情况下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
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6、公司将加强对操作人员理财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避免因人为主观操
作原因而导致的风险或损失。公司将坚持审慎投资、规范运作的原则对投资的资
金进行管理,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
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对资金周转的需要。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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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财
务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的均为风险低、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
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
正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无异议。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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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吴学孔                    季李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22 年 0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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