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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荣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20  

                        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05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2 年 0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05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1
    7、股权登记日:2022 年 05 月 13 日。

    8、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莉女士

    9、(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 人(户),共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95,042,30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

423,387,356 股的 22.4481%,占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发行在外股份总数

414,695,556 股的 22.9186%。其中,中小股东 1 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数额为 13,049,30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 423,387,356 股的

3.0821% , 占 公 司 扣 除 已 回 购 股 份 后 发 行 在 外 股 份 总 数 414,695,556 股 的

3.1467%。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 4 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数额为 49,003,20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 423,387,356 股

的 11.5741%,占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发行在外股份总数 414,695,556 股的

11.8167%。其中,中小股东 3 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72,200 股,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 423,387,356 股的 0.0171%,占公司扣除已

回购股份后发行在外股份总数 414,695,556 股的 0.0174%。

    (3)合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6 人(户),

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 144,045,50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

总数 423,387,356 股的 34.0222%,占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发行在外股份总数

414,695,556 股的 34.7352%。其中,中小股东 4 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为 13,121,50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 423,387,356 股

的 3.0992%,占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发行在外股份总数 414,695,556 股的

3.1641%。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本次会议。受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10、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97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99.9545%;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247%;弃权 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5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001%;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0.2713%;弃权 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286%。

    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97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99.9545%;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247%;弃权 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5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001%;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0.2713%;弃权 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286%。

    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97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99.9545%;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247%;弃权 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5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001%;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0.2713%;弃权 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286%。


                                     3
    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1 年度审计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97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99.9545%;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247%;弃权 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5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001%;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0.2713%;弃权 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286%。

    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97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99.9545%;反对 6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4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5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001%;反对 6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0.49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97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99.9545%;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247%;弃权 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5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001%;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4
权股份数的 0.2713%;弃权 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286%。

    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97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99.9545%;反对 6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4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5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001%;反对 6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0.49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97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99.9545%;反对 6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4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5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001%;反对 6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0.49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参会的关联股东李莉、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

决,其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4 人(户),共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 13,121,50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3.0992%,占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发行在外股份总数 414,695,556 股的

                                    5
3.1641%。其中,中小股东 4 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 13,121,50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992%,占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

发行在外股份总数 414,695,556 股的 3.1641%。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99.5001%;反对 6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49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5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001%;反对 6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0.49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97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99.9545%;反对 6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4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5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001%;反对 6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0.49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97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99.9545%;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247%;弃权 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5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6
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001%;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0.2713%;弃权 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286%。

    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杜若英、翟玲玲

    3、结论: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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