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股份:关于公司境外全资三级公司向全资四级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8-29
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7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境外全资三级公司向全资四级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生效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长荣股份”)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54,403.69 万元(按照 2022 年
08 月 24 日欧元对人民币汇率价格估算),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30.96%。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尚未签
订本次担保有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协议或出具的声明为准。敬
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四级公司 MASTERWORK CORP S. R. O.(中
文名称:长荣股份斯洛伐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斯洛伐克”)拟向当地银
行 eskoslovenská obchodná banka, a.s.(中文名称:捷克斯洛伐克商业银行
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斯洛伐克银行”)申请 170 万欧元贷款。公司全资三级公
司 Masterwork Machinery GmbH(中文名称:长荣股份德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荣德国”)拟出具《担保人声明》,对前述 170 万欧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责
任在向银行担保的费用得到适当和完全偿还后终止。
2022 年 08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公司境外全资三级公司向全资四级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
事 7 名,此项议案以 7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
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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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担保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
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本次交易的具体事
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MASTERWORK CORP S. R. O.
公司注册号码 50033824
登记生效日期 2016-02-27
公司地址 Bratislava,Panenská 6, 81103
执行经理 Frank Matthias Schmid
注册资本 150.00 万欧元
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设计;机械设备制造;金属制品加工和制造;通讯设
主要经营范围 备,消费性电子产品,计算机和办公器械制造;测量,检测,试验,导航,
光学,影像学设备和医疗器械制造;零售或批发销售等等
(二)长荣斯洛伐克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1、资产及负债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7,711,004.03 74,193,323.23
负债总额 39,224,009.21 42,934,523.5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净资产 28,486,994.82 31,258,799.69
2、利润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12 月 2022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9,008,176.42 51,510,414.14
利润总额 186,418.10 1,302,600.07
净利润 197,331.23 1,247,124.09
(三)长荣斯洛伐克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通过 Masterwork Machinery
(H.K.) Limited(中文名称:长荣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长荣德国 100%
股权、长荣斯洛伐克 40%股权,长荣德国持有长荣斯洛伐克 60%股权,长荣斯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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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克为公司全资四级公司。
(四)截至 2022 年 08 月 26 日,长荣斯洛伐克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
1、声明人(保证人):Masterwork Machinery GmbH(中文名称:长荣股份
德国有限公司)
2、被担保的账款
由银行和债务人签订的透支贷款协议及特殊目的贷款协议产生,金额合计为
1,700,000欧元。包括附属项、费用、支出和合同罚款(所有这些都被简称为“被
担保的账款”)。
3、保证方式
如果债务人不支付所欠金额——被担保的账款或其任何部分,包括附属项,
担保人承诺立即在被担保的账款全部范围内满足银行的要求。
4、保证期间
在债务人对银行的欠款,即所有被担保的账款,包括附属项、费用、支出和
合同罚款,由担保人声明向银行担保的费用得到适当和完全偿还后,担保即告终
止。
5、生效
经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境外全资四级公司长荣斯洛伐克向当地银行申请 170 万欧
元贷款,是为了满足其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促进其持续稳定发展。
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查阅长荣斯洛伐克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报表及其生产经营相关资料后确认,
长荣斯洛伐克资信良好,生产经营等状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此次提供
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由境外全资三级公
司长荣德国为全资四级公司长荣斯洛伐克向当地银行申请的 170 万欧元贷款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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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担保。
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担保的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况。长荣德国和长荣斯洛伐克分别为公司下属全资三级公司和全资四级
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额度及逾期担保的额度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354,403.69 万
元(按照 2022 年 08 月 24 日欧元对人民币汇率价格估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0.96%。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 2022 年 08 月
26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177,334.89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5.53%。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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