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长荣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2-11-22  

                        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8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连成先生召集,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形
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11:0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蔡连成先生主持,以邮寄和(或)电子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会议应参
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天津
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此项议案以 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1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能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
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天津
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此项议案以 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查<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
均为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
外籍员工,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


                                   2
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
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
       此项议案以 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审议了《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
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
续、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天津
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因公司监事董浩、邱丞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上述 2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
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五、审议了《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
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天津
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因公司监事董浩、邱丞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上述 2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
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1 月 21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