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11-22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2 年 11 月)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
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制定了《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
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本激励计划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
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1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
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考核指标及要求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以 2021 年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A)或累计净利润增
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本激励计划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累计净利润增长率
净利润增长率(A)
考核 该考核年度使用的 (B)
归属期
年度 考核指标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归 年度净利润较 2021 年的
2023 年 44% 34% 44% 34%
属期 增长率
年度净利润较 2021 年的增
第二个归
2024 年 长率或 2023-2024 年累计净 72% 56% 216% 190%
属期
利润较 2021 年的增长率
年度净利润较 2021 年的增
第三个归
2025 年 长率或 2023-2025 年累计净 107% 81% 424% 371%
属期
利润较 2021 年的增长率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包
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上述财
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净利润增长率(A)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