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08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0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相关资料,本着谨慎原则,基
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
于对外担保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天津长荣震德机械有限
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
于对外担保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同时其已签订《反
担保合同》,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许文才(签字)
杨金国(签字)
苑泽明(签字)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