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股份: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马集团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4-08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马集团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原建材二五三厂)(以下简称“天马集团”)经营的正
常开展,根据公司 2020 年度整体经营计划及子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拟为全
资子公司天马集团提供综合授信担保总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该担保须自公
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过期不得行使。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依据天
马集团与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签署的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
2020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天马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原建材二五三厂)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黄海路 309 号
法定代表人:邵俊
注册资本:21,3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1980 年 6 月 30 日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含不饱和聚酯树脂)(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
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批发(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玻璃
纤维及制品、玻璃钢制品、冷却塔、模塑料及制品、胶衣树脂及辅料、乙烯基酯
树脂、粘结剂及乳液、浸润剂、土工材料的制造及销售;化工原料、玻纤原料的
销售;玻璃钢及原辅材料的检测、技术培训及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成员企
业的污水处理及服务;涂装工程的设计施工;金银制品的加工与销售;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天马集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天马集团主要财务
数据如下(2019 年数据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54,290,434.92 1,008,470,255.37
负债总额 196,325,565.83 329,942,580.55
净资产 757,964,869.09 678,527,674.82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1,197,233,891.12 1,268,545,814.92
利润总额 86,623,901.25 60,030,612.22
净利润 79,437,194.27 52,147,215.21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天马集团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
担保,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须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
使,过期不得行使。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依据天马集团与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
签署的合同确定,签署的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 2020 年度整体经营计划及子公司业务发展规划,
公司拟为天马集团提供综合授信担保总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以保证天马集
团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盈利能
力。天马集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本
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担保有助于解决天马集团的经营资金需求,公司
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天马集团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项担保内容及决策程
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天马集团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0 万元,公司与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为 20,000 万元,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为 0 万
元。已审批的且有效的担保额度为 24,00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底审计净资产的
8.79%。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违规担保、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