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其子公司的公告2020-11-23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9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其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原建材二五三厂)(以下简称“天马集团”)为江
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常州海克
莱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克莱”)为天马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天马
集团经营管理需要,为整合资源,优化治理结构,减少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拟以天马集团为主体吸收合并海克莱,吸收合并完成后,天马集团存续经营,海
克莱独立法人资格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人员及业务由天马集团依法
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吸收合并涉及的相关事宜。本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1、合并方
企业名称: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原建材二五三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137166327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黄海路 309 号
法定代表人:邵俊
注册资本:21,3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1980 年 6 月 30 日
营业期限:1980 年 6 月 30 日至 2033 年 2 月 27 日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含不饱和聚酯树脂)(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
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批发(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玻璃
纤维及制品、玻璃钢制品、冷却塔、模塑料及制品、胶衣树脂及辅料、乙烯基酯
树脂、粘结剂及乳液、浸润剂、土工材料的制造及销售;化工原料、玻纤原料的
销售;玻璃钢及原辅材料的检测、技术培训及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成员企
业的污水处理及服务;涂装工程的设计施工;金银制品的加工与销售;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94,958.63 92,731.30
负债总额 12,732.38 16,835.63
净资产 82,226.25 75,895.67
科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69,447.03 102,518.92
利润总额 7,165.97 7,968.24
净利润 6,330.58 7,274.44
2、被合并方
企业名称:常州海克莱化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755090884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魏化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卞丙坤
注册资本:6398.822316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3 年 11 月 27 日
营业期限:2003 年 11 月 25 日至 2053 年 11 月 26 日
经营范围:丙烯酸[抑制了的]、甲基丙烯酸[抑制了的](经营场所不储存)
的销售;丙烯酸树脂、甲基丙烯酸羟基乙酯、甲基丙烯酸羟基丙酯、丙烯酸羟基
乙酯、丙烯酸羟基丙酯的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天马集团持有其 100%股权。
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 2020年9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281.78 11,453.15
负债总额 3,319.19 4,022.29
净资产 7,962.59 7,430.86
科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9,223.11 17,773.14
利润总额 579.44 1,051.7
净利润 531.74 1,056.96
三、吸收合并方案
1、吸收合并的方式
天马集团通过整体吸收合并方式合并海克莱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人员和
业务,吸收合并完成后,天马集团存续经营,海克莱独立法人资格注销。
2、合并基准日:暂定为 2021 年 7 月 1 日。
3、合并范围:合并完成后,海克莱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人员及业务
由天马集团依法承继。
4、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天马集团承担。
5、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债务人和公告
程序。
6、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事项后,合并双方将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并依
法按程序办理海克莱的注销手续,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
记手续。
7、本次合并完成后,海克莱的员工安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管理制度
相关规定执行。
四、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天马集团吸收合并海克莱后,业务上集中管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
优化治理结构,减少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促进公司发展。
天马集团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克莱为天马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
表均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均
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