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15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
及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2021年3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
董事长杨国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徐珊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任后,徐
珊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公司决定聘任范福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登 在 指 定 信 息 披露 网 站 “ 巨 潮 资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1)。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15日
附件:
范福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0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5
年 5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证券投资部,担任证券事务专员,2017 年 6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福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
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