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长海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21-04-10
关于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1〕1095 号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海股份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长海股份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长海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长海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第 1 页 共 4 页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长海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
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
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长海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素素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韩熙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
第 2 页 共 4 页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
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6 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0 万元,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5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5,000.00 万
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55,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550.00
万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54,45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
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172.1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4,277.8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68 号)。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铺底流动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投资额 资金 文号
10 万吨/年无碱
玻璃纤维粗纱池 常经审备
105,348.61 55,000.00 101,748.61 3,600.00
窑拉丝技术生产 [2020]239 号
线
第 3 页 共 4 页
合 计 105,348.61 55,000.00 101,748.61 3,600.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253,913,460.33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比例(%)
10 万吨/年无碱玻璃纤维
105,348.61 25,391.35 24.10
粗纱池窑拉丝技术生产线
合 计 105,348.61 25,391.35 24.10
四、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172.15 万元。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
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