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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海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10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
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
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
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
会计准则。其中,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5、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
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
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
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
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
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
的相关内容。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规定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中衔接规
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
则的差异将调整计入2021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
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通知》及颁布的最
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
计政策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
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
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